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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村少年到商界大亨 揭秘赖昌星另类奋斗史

      从默默无闻的农村少年,到富甲一方的商界大亨,再到逃亡海外的走私罪犯。12年后的今天,赖昌星再次进入公众视线。


  7月23日,“厦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在多年与法律周旋中,他曾多次逃脱法律的制裁,但这一次,却不再侥幸。


   另类奋斗


  1958年,赖昌星出生。在8个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七。在同村人的记忆中,那时赖昌星一家住在祖屋七八十间房子中的三间里,“非常挤”。而在赖昌星本人的印象里,贫穷也一直是故乡留给自己的童年记忆。


  与其他农村孩子一样,赖昌星上学很晚,直到9岁才踏入学校的大门。童年时期的赖昌星,就表现出了与同龄人不同的经济头脑。儿时玩伴赖永独回忆,早在读小学时,赖昌星就跟他一起卖过油条、包子、冰棒,还从果农手里买进水果,再在公路边卖给路人。关于赖昌星的经济头脑,他的弟弟称其为“从小就想赚钱”。


  1973年小学毕业后,他先是在家种了一阵地,然后跟着哥哥一起到部队挖了一年多水井,之后又去了泉州挖防空洞。工程做完后,赖昌星回到了烧厝,与5个村民集资办了一个小的汽车配件厂,每个人出几百块,几个人既当老板又当工人。由此,他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笔投资。


  在集资的汽配工厂干了一两年后,他单起炉灶,开了一个纺织机械厂。在此期间,他结识了日后的妻子曾明娜,她成为赖昌星日后“生意”的得力助手。纺织机械厂的创办赶上了改革开放之后来料加工型经济的发展大潮,这为赖昌星的工厂带来了巨大的商机。之后,他又相继开办印刷厂、雨伞厂,并从中积累了人生中的第一笔财富。


  然而真正触动他的并不是已有的产业,而是倒卖电子产品所带来的巨大利润。当时,几乎全国的客户都提着现金跑到南方沿海城市,寻找可能的货源,轻松转手间,价格便已翻了几倍。从小就被认为“头脑灵活”的赖昌星发现,在石狮这个走私的前线,走私的利润空间巨大。


  在确信自己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逐富之路后,赖昌星带着400万美元资产离开了石狮前往厦门,不久后移居香港。随后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


  1999年,中国开始大规模打击走私犯罪,赖昌星被查出其名下的厦门远华公司进行国际走私,走私货物的总金额高达500多亿元人民币,偷逃税款超过300亿元人民币。而其在国内生活一直阔绰、糜烂,其为贿赂政府官员和作为自己消遣所盖的“红楼”,一度成为警示官员勿贪污腐化的反面教材。


  从默默无闻的农村少年,到富甲一方的商界大亨,再到逃亡海外的走私罪犯。12年后的今天,赖昌星再次进入公众视线。


  7月23日,“厦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在多年与法律周旋中,他曾多次逃脱法律的制裁,但这一次,却不再侥幸。


   赖昌星下场推测


  中国社科院国际刑法学教授林欣近期接受采访表示,赖昌星遣返后肯定应适用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可能面临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第4款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因此“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还应当在追诉期间内,以前中断的刑事诉讼程序随着赖昌星的归国将重新启动。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曲新久则表示,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已取消了13个经济犯罪案件的死刑,走私罪7个死刑罪名中有4个也被刚刚废除,其中就包括走私普通物品罪。无论是行贿罪还是走私普通物品罪,这两项罪名的最高刑都是无期徒刑,因此赖昌星是不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至多就是无期徒刑。


  承诺不判处死刑


  2007年2月13日,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赖昌星是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刑事犯罪逃犯。我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这个法律规定是非常明确的。


  2007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做客新华网时表示,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这种做法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这位发言人表示,我国从加拿大遣返赖昌星,将面临两种选择:要么作出承诺,实现遣返;要么拒绝承诺,放弃遣返。


  关于赖昌星回来以后是不是会受到虐待的问题,干以胜解释,中国于1988年批准通过了禁止酷刑国际公约,郑重承诺禁止一切形式的酷刑。干以胜强调,说赖昌星回国以后会被判处死刑和受到虐待,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外媒评论


  美国《环球邮报》:中国经常发动反腐战役,如果赖昌星被成功遣返,此案将成为中国宣传的利器。


  德国《明镜》周刊:中国政府一直把腐败官员作为国家的头号公敌,贪官们尤其爱逃往美国和加拿大,赖昌星将是中国政府打击出逃腐败者的里程碑。


  英国路透社:赖昌星可能被遣返的消息在中国受到普遍欢迎,民众希望借此堵住贪官外逃漏洞,他们普遍痛恨贪腐现象,尤其痛恨那些逃到国外逃避法律惩罚的贪腐者和经济罪犯。


  赖昌星其人


  1958年农历九月十五出生于福建晋江。


  20世纪70年代,偷渡香港从商。


  1991年6月在香港注册成立“远华国际有限公司”。


  1994年初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


  1999年8月,赖昌星与家人逃往加拿大。在签证过期后拒绝离开加拿大,并引发了加拿大历史上拖延时间最长的一起难民申请诉讼案件。


  厦门远华案


  据有关资料,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其涉案金额之巨,办案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广,是前所未有的,堪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从而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案件的首犯是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赖于1994年成立远华集团,从1996年到案发,远华集团从事走私犯罪活动达5年之久,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合计造成国家损失830亿元。


 


编辑:重庆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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