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两年评定50名创新领军人才、10名创业领军人才,评选50名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近期,广东省佛山市配套出台了《佛山市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政策的意见》和《佛山市人才开发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夯实底部、壮实腰部、拔高顶部”的“金字塔”人才开发思路,推进人才工作新发展。
“夯实底部”即吸引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等到佛山就业;“壮实腰部”即吸引专业技能人才;“拔高顶部”即加快推进中科院育成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室等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预计到2015年佛山人才将达130万,较2009年新增40万人。
佛山市将突破落户限制,降低入户门槛大规模引才。明确市、区、镇(街)、村(社区)和工业园区均可以设立人才“政府集体户”,企业设立集体户的条件也从企业员工数量500人以上降至100人以上。具有学士学位以上高校毕业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工等级以上的在职人才可先入户后就业。对通过柔性引进来创业或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发给居住证,本人和配偶、子女享受当地居民的相应待遇。
突破编制限制,建立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事业单位引进符合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如编制已满的,可由主管部门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因岗位职数不足的,可以申请追加岗位职数。引进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因体制原因没有职称的,可设置特聘岗位解决,享受相同岗位人员待遇。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补缴养老保险的,由引进单位经费解决。
完善人才选拔机制,为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条件。每两年评定50名创新领军人才、10名创业领军人才。对认定为创新领军人才的,给予每年不少于5万元的工资外津贴;对认定为创业领军人才的,给予最高达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以及不少于100平方米创业场地,每年不少于5万元的工作经费。每两年评选50名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工资外津贴,为期两年。
佛山还将出资4000万元设立担保基金助创新型人才创业。资助博士后初期创业,博士后工作站建站启动经费标准由原来5万元提高至10万元,新增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科研工作经费,出站后愿意留佛山市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合同的,再分5年每年给予2万元共10万元补贴。(通讯员 陆文勇 廖义斌)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1年7月15日
编辑整理:佛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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