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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去年在岗职工平均年收入近3万元

    日前根据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数据,惠州市2010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599元,月平均工资为2467元,比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2149元增加了318元。


 


  据了解,新标准将从7月1日起启用,惠州市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等事项随之作出调整。目前是以200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49元为标准计发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和待遇的。具体事项包括: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市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二、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支付待遇。三、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享受待遇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人才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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