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00套保障房、3亿元房补,谁会有份?昨日,《深圳市住房保障2011年度计划》公布,2011年,全市预计供应保障房不低于7600套,计划对5000户籍住房困难人群进行货币补贴;此外还将对各类人才进行货币补贴发放工作,通过财政专项安排,预计3亿元。
供出售安居房经适房占六成
长期以来,不少人大代表和专家都曾建议,保障性住房应向“只租不售”发展,这样更有利于监管和循环利用。但南都记者注意到,在《深圳市住房保障2011年度计划》中,可供出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依然占据年度筹建目标的大头,约66%。
根据计划,2011年,深圳计划新增安排筹建保障性住房6 .2万套,建筑面积386万平方米。其中,安居型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4.1万套,建筑面积281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2.1万套,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
同样,体现在用地供应上,2011年,计划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126公顷,其中,安居型商品房用地(含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为93公顷,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用地33公顷。后者只有前者的1/3。
对此,有住建局官员表示,眼下随着保障房的大规模建设铺开,资金缺口很大,需要借助很多社会力量。而仅供出租的保障房回笼资金很慢,社会资本也不太愿意介入。目前将安居房的产权限制10年,到10年后,也可以根据到时的情况决定这部分房子是上市还是在保障房内部循环。
保障房建设资金一半靠社会资本
2011年,计划安排保障房建设资金为145亿元(不含货币补贴),其中通过租售回收资金再投入34亿元,财政新增安排投资为26亿元,吸引社会资金投资85亿元。可见,社会资本占据了保障房建设资金的大部分。
根据计划,深圳将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引入社会力量筹集建设模式,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为主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格局。
其中,经济适用住房主要采用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社会参与的“BT”模式等方式筹建,竣工后按规定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
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由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建设,或通过企业参与的BO T、BT等模式筹建,通过贴息、以租养息等方式运营,按规定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同时探索运用公积金、保险资金、信托资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拓展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
安居型商品房主要采用“定地价,竞房价”或“定房价,竞地价”的方式招标,采取市场化模式运作,按规定由住房保障部门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
没收违法建筑筹集保障房
根据计划,2011年,全市预计供应保障房不低于7600套。其中,市本级供应保障性住房不低于200套,区级供应保障性住房不低于2800套,社会供应保障性住房不低于4600套。同时,为进一步增加保障性住房实际供应量,加强住房保障力度,各区将通过向社会购租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统一纳入我市住房保障体系。
今年年度计划提出,全面调查清理原市区财政投资建设的政府周转房、各企事业单位自建房等现有住房,逐步将其纳入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在租售对象、准入退出、租售价格、物业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此外,还将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等政策的执行,探索通过没收违法建筑、征收集体股份公司和社区集资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房。
此外,2011年,深圳计划对5000户户籍住房困难人群进行货币补贴,安排补贴资金约0.6亿元。同时,对《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规定的各类人才进行货币补贴发放工作,将通过财政专项安排,预计约3亿元。
(人才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