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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启动职称申报工作 5类人员可评创新型人才

    深圳市今年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即将启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月8日在其官网发布了申报日期、注意事项,以及各系列(专业)受理申报材料单位、地点及咨询电话。


 


  根据规定,今年的教师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年8月16日至10月15日。为探索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今年在南山区试点设置深圳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南山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评审。其他行业申报的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30日。


 


  为进一步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今年在深圳市具有评审权限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中,将继续试行创新型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特殊评审制度。申请办理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创新型人才认定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至9月20日,地点:福田区市民中心西区C3012室。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创新型人才申报评审:(1)享受深圳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近三年内获得省(含副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之一的主要完成人;(3)近三年内获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主要发明人;(4)深圳市科技创新奖中市长奖获得者、创新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或发明专利奖的主要获奖者;(5)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优秀企业家称号或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主要参与人(前3名)。




    (人才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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