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85%司机望月入1500-2000
市政协委员管敏政调查发现,东莞有六成以上的“摩的”司机年过40岁,是家庭的经济支柱,经济压力大。同时有超过九成的“摩的”司机学历在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低,再就业渠道窄。
目前东莞针对“摩的”司机转业出台了一些措施,但管敏政委员认为,这些措施效果并不佳,主要表现在各镇街都召开了“摩的”司机转业招聘会,但找到工作的却很少。据市劳动局介绍,85%的“摩的”司机要求转业后月收入在1500-2000元,15%要求在2000元以上,而市场上适合“摩的”司机转业的工作岗位工资价位在700-1200元左右。所以,尽管劳动部门尽力挖掘一些适合“摩的”司机的工作岗位,但这些岗位对“摩的”司机仍然不具吸引力。
对此,管敏政提出了《关于对“禁摩”后从事摩托车搭客人员的就业建议》。他建议,由于大部分“摩的”司机拥有驾驶基础并熟悉地形,可以考虑通过培训费减免的方式,帮助他们学开公汽。同时,围绕公交行业多开发适合“摩的”司机的岗位,如站场保安、调度、汽车维修等。
【措施】可享“创业东莞”政策优惠
针对管敏政委员的提案,东莞市劳动局表示,“摩的”司机可享受“创业东莞”工程中的各项就业政策。根据已有的规定,公共汽车公司培训和聘用一名本地户籍公汽驾驶员,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补贴;培训和聘用一名本地户籍乘务员,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00元的补贴。
2006年12月-2007年2月期间,劳动部门联合交通部门开展了“关于成立‘莞城出租汽车公司’帮扶失业人员就业”的调研,并对成立“莞城出租汽车公司”帮助失业人员就业进行可行性分析。调研结果表明,目前成立莞城出租汽车公司帮助失业人员就业遇到公司资质、经营权获得、有偿使用费、购车费及经营主体等方面问题,难于解决。
【建议】培训本地司机考的哥证书
另悉,到2008年底,全市将有1098辆出租汽车经营期满,退出运输市场。对这批到期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处理,其报废更新后,可提供约2000个就业岗位。劳动部门建议,在新增加的岗位中按一定的比例优先安置本地人就业。对符合条件且愿意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的本地“摩的”司机,集中组织他们参加上岗前培训,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东莞市出租小汽车驾驶员上岗证》,并协助推荐到运输行业就业。
同时,对有意从事出租汽车行业且培训合格,经推荐成功上岗的本地“摩的”司机,可根据“创业东莞”工程中的小额担保贷款,按相关规定给予3万至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来解决出租汽车的押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