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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岁童工不得雇用 企业招未成年劳动者须备案
    暑假即将来到,为防止企业非法使用童工,东莞市劳动局将从7月1日起到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用工情况专项检查。记者27日获悉,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容易发生非法使用童工行为或招用学生假期工的劳动密集型的企业,特别是服装、餐饮、制造行业和小作坊型企业。


  据了解,暑假即将来临,不少学生想做暑期工进行勤工俭学,有的企业也乐意接受学生做工。为杜绝非法使用童工等行为,东莞各级劳动部门将以企业自查、分局重点检查的形式对企业用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据东莞市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检查防止和查处一些企业、组织和个人利用暑期勤工俭学名义,招用、介绍未满16周岁童工的违法现象。


  劳动部门要求,企业招用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包括16—18周岁未成年人、勤工俭学、暑期工、短工、劳务派遣,一律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未成年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等详细内容列表,报当地劳动分局登记备案。


  此外,企业招用未成年工应严格按照《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执行,建立未成年工健康检查制度,未成年人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市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任何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擅自招用、介绍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均属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如在检查中发现有企业非法招用、介绍童工行为,一经查明,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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