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优先付工人工资 寮步新措规范建筑企业用工
据介绍,该方案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具体为建筑企业用工制度,建筑企业工资支付制度,监管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其中建筑企业用工制度规定建筑企业用工时,必须自用工之日起10日内与工人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建筑企业须把企业用工工人花名册抄送镇规划建设办建工部进行备案,且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工人的身份证、暂住证等个人证件,不得向工人收取劳务保证金、抵押金、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金等。该方案还规定,建筑企业的工程款要优先保证支付工人工资,工人工资不得挤占、挪用、拖欠和克扣。
据悉,该镇将建立建筑企业信用档案,对拖欠、克扣工人工资情况严重的建筑企业,由镇规划建设部门给予停工整顿,给予建筑企业承包责任人全镇通报,并处一年内不得在该镇参加招投标和再承接工程的处罚。
另外,镇财政还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专户,由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投资总额的5%作为担保金,如工程自始至终未出现任何劳资纠纷,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额退还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