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今年力推企业年金 企业职工约定比例出资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已经有10家左右的企业推行了企业年金制度,虽然遇到的阻力较多,但是企业年金将作为今年的一个重点工作,希望取得较大突破。
所谓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可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年金可以企业出资,也可以企业和职工按比例共同出资。费用可按月归集,也可半年或一年归集一次,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代扣代缴。
通知指出,根据去年底公布的《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在企业缴费部分向职工个人账户分配资金时,可适当拉开档次,但最高不得超过全体职工平均数的5倍。同时,企业可采取追记或一次性补偿等办法,让已退休人员参与年金分配。
按规定,部分已办年金的企业过渡时期可以暂时由地级以上的市社保经办机构作为受托人进行管理。通知指出,在广州未实行市级统筹前,四个独立统筹区(花都、番禺、从化、增城)的企业年金方案暂报送企业所在社会保险统筹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