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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建人才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假招聘将留案底
    深圳市将建立人才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职介机构和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向求职者乱收费、求职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都将记入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布。其中警示信息系统的信息记录期限为5年。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人才市场活动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获悉以上内容。该《办法》目前正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职介和求职者信息均被记录
    
    据《深圳商报》报道,为规范人才市场活动秩序,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起草了《深圳市人才市场活动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办法》,深圳市将建立人才市场信用信息系统,通过政府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
    
    这一系统涉及的对象包括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全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求职人才和用人单位。
    
    信息分三类进行记录
    
    信用体系的内容分类为:身份信息、警示信息、良好信息。
    
    其中,人才中介机构身份信息包括依法对其进行专项行政许可的情况和年度检验结果。警示信息则包括中介因违法行为被吊销许可证、超范围经营、非法转让许可证、弄虚作假或非法牟利、年度内被投诉或举报三次以上经查证属实等9类。良好信息包括中介机构受到市级以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
    
    另外,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的一些不良行为将记入警示信息系统。
    
    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向求职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将记入警示信息系统。求职人员提供虚假经历、虚假职务、虚假学历、虚假学位、虚假职称,使用虚假人事档案、虚假证件和其他虚假证明、材料的,也将记入警示信息系统。
    
    警示信息记录期限为5年
    
    信用体系对信息记录设定期限。身份信息记录期限至人才中介机构终止为止;警示信息记录期限为5年;良好信息记录期限为人才中介机构受到表彰或荣誉称号的有效期限。规定的记录期限届满后,系统自动解除记录并转为永久保存信息。
    
    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人事部门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已公布的人才市场活动中有关机构和有关人员的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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