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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双赢思维迎接“劳动合同法”的挑战
    ■文 李阳月
    
    “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刚一公布,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尤以企业和劳动者的表现最为热烈。老板们在谈生意的时候,也不忘相互交流一下对这部将要出台的新法规的看法;而员工们更是连在食堂吃饭的时候,也要兴奋地聊一聊新法规给他们的工作境遇带来的变化。
    
    让人值得玩味的是,劳资双方对这部将要出台的新法规所表现出的不同态度——老板们忧心忡忡,担心企业今后用人的难度加大,稍不留神就会吃上官司;员工们则更多地表现出自己的权益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的欣喜。一冷一热,一忧一喜,两种不同的立场,两种不同的心态,清晰地呈现在“劳动合同法”这面镜子前。
    
    劳资双方对“劳动合同法”的不同反应并不为怪,因为制定和出台这部法规的目的在于——“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虽然对劳资双方的约束都有所加强,但更倾向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是显而易见的。难怪有企业老板在看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文后惊呼:这对企业太不公平了!
    
    真的存在如此严重的权益保护不对称吗?常识告诉我们:一部国家法规不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但是如果老板们只是以自身利益的视角,来审视这部法规,甚至是拿着放大镜来看对自己“不利”的条文,那么他得出的只会是这个结论。如果以这种心态去应对新法规实施对企业管理带来的挑战,情形则会相当令人担忧。
    
    劳资纠纷历来是一项“传统”的社会矛盾,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这种矛盾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进一步升级的趋势,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在中央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中,构建和谐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劳动合同法”出台的重要目的,就是促进劳动关系的进一步和谐稳定。如果老板们能从这个高度来领悟“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就不会有如此不平衡的心态。
    从“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具体条文来看,或许实施后会给企业增加一定的用人难度,企业处理不好的话,还会带来利益上的损失。但如果从长远角度来看,通过这些更加详尽的条文的约束,加大劳资双方违法的成本,劳资双方都不敢贸然损害对方的利益,双方都会对自己的劳动关系行为进一步自律,那么劳动关系纠纷就会大大减少,这不正是企业一直追求的结果吗?
    
    和谐劳动关系的实现,一定是建立在企业和员工共赢的基础上。关于这个道理,老板们也经常会用“风雨同舟”、“休戚与共”、“唇齿相依”等等贴切的词汇来形容它,但做起来往往就没有说得那么漂亮,说白了还是小业主的心态在作祟,缺乏双赢思维。当老板把企业当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时,连给员工发工资的时候都会心疼,哪里还谈得上把员工当成“一条船上的人”?无数成功企业的经验告诉我们,企业的成长一定是以员工的成长为动力源的,而成功的企业也一定是员工的企业、社会的企业,社会责任与利润是衡量企业价值同等重要的砝码。
    
    对于HR经理来说,“劳动合同法”给自己的工作也带来不小的挑战,但同时也是突破HR管理困惑的一个大好机遇,就看你的立场如何了。如果你以前一直是和老板一起“钻研”劳动法规的空子,那么“劳动合同法”就是一把“补网”的梭子,把劳动法规之网编织得更加密集,你以后“钻空子”的日子将会更加难过;如果你是以寻求企业和员工的双赢为导向,那么“劳动合同法”将会是你手里的一把利剑,以前因劳动法规不完善所纠集的一些死结将会迎刃而解,HR管理的环境将会更加良性,而HR的价值也将从扭曲的形态中回归本原。
    
    末了,也顺便提醒一下企业员工:“劳动合同法”保护了你的权益,但也进一步规范了你在企业里的劳动行为。因此,你在盘点“劳动合同法”带给了你哪些好处的同时,也要认真思考了一下,作为一名企业人,你又肩负着怎样的责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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