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按比例安排城镇残疾人就业 五年12万人上岗
据了解,我省有就业愿望并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城镇残疾人近35万,《就业办法》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社会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全省残疾人就业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每年有1.3万名残疾人被分散安置到各单位就业,五年来安置人数累计达到12万左右。
广州市对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采取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办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全省2005年收缴4.6亿元,累计收缴18亿,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使7000多户残疾人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住进了新居、7000多名贫困残疾学生得到资助。
另外,全省有5所特殊教育学校开设职业高中班,参加职业教育的学生有852人。全省残联系统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有110所,加上其它机构,各类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共有160多所,每年有3万多名残疾人得到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