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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出台新规定对低保人员和特困户分类救济
    21日,广州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对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成员等特困人员实行分类救济。
    
    喜讯传来,本报记者随即走访了广州市部分困难家庭,目睹了一些低保户老人用退休金艰难地维持着一家三代人的生计、低收入家庭为子女学费省吃俭用……新政策的实施,将实实在在地提高困难家庭的生活质量。
    
    拟定方案主要内容解读
    
    3类低保家庭救济标准提高20%

    
    根据测算,新的救济方案实施后广州市财政每年需增加支出5000多万元,将对下列对象在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给予救济,其中同时符合两款以上条件的,不予重复计算。一是低保家庭中在小学、初中、高中或职业中等学校读书的学生,目前全市共有3万多人;二是低保家庭中无子女的“双老”(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人员;三是低保家庭中患重大疾病的人员。
    
    低保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无疑是雪上加霜,方案决定对低收入家庭中患重大疾病的人员,按低保标准提高20%给予救济。对用退休金维持生活的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在计算其家庭收入时,先将退休金扣除500元,作为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剩余的退休金才作为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收入平均计算,达不到低保标准的,给予差额救济。据测算,实施新方案后对该类退休人员的低保家庭救济增加170元,对低收入家庭的救济增加110元。
    
    低收入家庭读书子女减免书杂费
    
    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读书子女,参照低保家庭读书子女的待遇,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给予减免书杂费等优惠。即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小学生每人每学年减免书费170元,减免杂费336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减免书费320元,减免杂费480元。其中,寄宿生的生活费,小学生每人每月补贴1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月补贴120元。
    
    于广州市户籍人口中因重大疾病、残疾、下岗失业或遭遇突发性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视其困难程度,及时通过政府部门、慈善机构或发动社会捐助等方式,给予临时生活困难救济。
    
    低保人员就业增加救济约200元
    
    为进一步鼓励低保对象参加劳动再就业,对签订劳动合同或灵活就业协议书实现就业的城镇低保人员,在计算其家庭月收入时,先将其劳动收入扣除530元,作为就业人员的生活费,剩余的劳动收入才作为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收入平均计算,达不到低保标准的,给予差额救济。这样实际上相当于多救济约200元。
    
    对低保家庭中无业、失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的“重度残疾人困难户专项补助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20%,即一、二级残疾人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三、四级残疾人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
    
    退休金中基本生活费不计入家庭收入
    
    拟定方案提示

    
    在广州市的特困人群中,依靠退休金抚养家庭其他成员的这类家庭,是最为困难的家庭。按照新标准,在为这类家庭计算其家庭收入时,先按最低养老金标准扣除500元,以保障退休人员自身的基本生活,剩余的退休金才作为其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收入平均计算。
    
    市民反应
    
    据了解,残疾人与父母同住的现象相当普遍,根据目前的人均收入计算方法,在计算这类家庭的收入时须把父母退休金也计算在内,使得许多残疾人家庭的人均收入超出了广州市最低保障线。
    
    如家在天河东圃、腿部有残疾的黄先生妻子下岗失业,夫妻俩没有经济来源,但由于他一家三口与黄先生的父母同住,就不能享受低保。按照目前的计算方法,黄先生的父母每月各有退休金900元,家庭总收入1800元,人均收入变成360元,超过了广州市每人每月330元的最低保舷摺?
    
    获悉新标准的内容,黄先生乐了,他说:“若按新标准,在父母每月的退休金中先扣除二老每人500元的基本生活费,我们家就可以纳入低保了,还能享受相关扶助政策和医疗优惠政策。”黄先生盼望新政策快点实施。
    
    据了解,原东山区有各类残疾人士6000名。大东街的一位负责人说,目前该街道共有低保户201户,如果老人退休金中的基本生活费不计入家庭共同收入,估计该街道的低保户将会再翻一番。这意味着更多的困难人士能够享受救济或提高救济金额度。
    
    劳动收入先扣530元再计算共同收入
    
    拟定方案提示

    
    对签订劳动合同或灵活就业协议书实现就业的城镇低保人员,在计算其家庭月收入时,先将其劳动收入扣除530元,作为就业人员的生活费,剩余的劳动收入才作为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收入平均计算,达不到低保标准的,给予差额救济。
    
    举个例子,如果低保家庭有1人就业,每月收入700元,按照《通知》规定,先扣除530元生活费,尚余170元,作为家庭其他2人的共同收入平均计算,每人为85元,政府给这2人各发给低保差额救济245元,2人共490元。如此,该家庭在1人就业后的总收入为700+490=1190元,比全家享受低保待遇时的990元多了200元。而与全家失业拿低保相比,政府发放的低保金也由990元减少到490元,节省了500元。
    
    市民反应
    
    按照现行的规定,三口之家全额享受低保待遇,政府每月发放低保金990元;如果家庭成员中有一个人有收入,则要将其收入计算入家庭成员共同收入,民政部门只补给不足990元的部分。个别低保户认为“干不干,一个样”,于是干脆选择在家吃低保。
    
    海珠区同福路的低保户张先生很关注低保户的劳动收入问题。原来,张先生一直患病在家,妻子在一住宅楼“看更”,每月750元的工资成为了一家三口的主要经济来源。张先生说:“按照低保标准,全家能够拿到990元,但要扣除妻子750元工资,不足的240元才由民政部门补。”
    
    张先生的妻子认为,虽然干与不干,都是拿990元,但拿着政府的救助,也要对社会做一点贡献。张太太的话代表大部分低保户的心声;新政策也将在补助办法上鼓励他们就业。
    
    张先生说,新规定在计算实现就业的城镇低保人员家庭月收入时,先将其劳动收入扣除530元作为生活费,剩余的才作为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收入平均计算。他们将增加“收入”,就业热情也将增加。
    
    低收入家庭不用再愁子女读书费用
    
    拟定方案提示

    
    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读书子女,参照低保家庭读书子女的待遇,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给予减免书杂费等优惠。
    
    市民反应
    
    “下半年,孙子读书的钱可望不用再发愁了”,家住荔湾区芳村大道东的黄婆婆露出了笑容。黄婆婆一家五口人,她同丈夫退休在家,儿子回乡下帮人养猪,儿媳妇有病、无劳动能力,还有个孙子在读小学五年级,一个月家庭收入1700元左右。黄婆婆说,“虽然尽量省着用,每次到月底都难有多余的钱。孙子每个学期的读书费用,都是逐个月,一角一元地攒起来的,好艰难……”
    
    黄婆婆说:“去年12月,广州市政府将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调到人均月收入390元,我们被纳入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公房的租金、治安联防费、卫生清洁费、水费等六个方面优惠,每个月的支出省了100多元。这次,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读书子女可参照低保家庭读书子女的待遇,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给予减免书杂费等优惠。我上小学的孙子能够免书杂费,一学年就能省书本费杂费约500元。500元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我们家来说,却是我们一家人一个月的饭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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