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
据悉,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一年调整一次。今年,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广东省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企业生产经营、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等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工资指导线进行了适度调整。其中,基准线由去年的10%调整为9%,增长下线3%没有变,增长上线由去年的15%调整为13%。例如一家企业的总工资为100万元,该企业根据自身的经济效益在3%至13%这个幅度内选择工资增长基准线,如果该企业选择以9%为基准线来计算,那么,该企业的总工资是(100万元×9%)+100万元=109万元。
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之后,我市各企业在保证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可以结合生产经营情况,在基准线与上下线确定的幅度间内,自愿调整在岗职工工资,实现职工工资正常合理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