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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失业金医疗补助金调高 失业者每月多领85元
    继广州本市(除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80元/月后,记者9月11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广州失业人员所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从即日起分别调高至624元/月(原来548元/月)和78元/月(原来69元/月),共比调整前增加了85元。


  据广州市劳保局养老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区有3.5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此次调整是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进行的。具体标准是,除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外,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624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为78元/月,两项合计702元/月,比调整前增加了85元。


  本次是继2004年12月调整后的再次调整,也是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首次统一标准。调整后,上述两区两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552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为69元/月,两项合计621元/月。其中从化增城失业保险金涨幅最大,比原来多增加150元/月。


  该负责人表示,建立失业保险金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的机制,可以充分保证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生活保障问题,也是让失业人员享受社会发展成果,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广州本市失业人员(每月)


时段 失业保险金 医疗补助金 合计
2004年12月起 548元 69元 617元
2006年9月11日起 624元 78元 702元
比较 涨76元 涨9元 85元


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失业人员( 每月)


调整后 失业保险金 552元
医疗补助金 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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