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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企业人才申请公积金房贷缴存条件放宽
    从11月1日起,凡是经过东莞市企业才迁户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入户的企业人才,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次月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必再缴满一年


  按照规定,市民如果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要连续缴交公积金满一年,才可以在购买住房时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为房价的70%,最高额度为38万元,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4.14%,5年以上利率为4.59%.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加大人才引进和迁户工作力度,促进来莞的人才能够早日解决住房问题。根据市政府的批复,从今年11月1日起,凡是经过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入户的企业人才,不必再缴存公积金满一年,而是放宽为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次月,或者已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要提交“东莞市企业人才入户卡”及复印件,便可按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现况不理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之前规定必须要连续缴交公积金一年才可申请贷款,但是东莞的民营企业、集体企业缴存公积金的状况一直不太理想,要么不缴存要么就是缴存的时间很短,所以在这些企业里的员工根本无法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出台此项政策后,能够使符合条件的在莞的人才更好地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安家。


  新政策备受欢迎


  在南城某公司任职的陈小姐告诉记者,自从《东莞企业人才迁入户暂行规定》颁发以后,自己都符合各项申请条件,准备申请入户东莞。但是在今年7月份单位刚刚为自己办理了公积金缴存,不符合缴存满一年才能办理贷款买房的条件,“新政策下来后,只要拿到入户卡就可以马上申请贷款,刚好能够解决买房的问题,方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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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都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清人;准予贷款的,由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或市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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