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工伤保险登记不发施工许可证
据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筑业企业农民工较为集中,出现工伤的几率高于其他行业。前几年,社保部门也曾探索将建筑企业施工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采取实名制参保。但是由于建筑工人流动性大,不少工人工作不到一个月就走了,不少施工单位不愿意为工人买工伤保险。
为保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该份名为《关于落实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从9月1日起,凡承建东莞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到工程所在地的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及缴费的建设工程,市建设局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目前在建的工程不在此列。
违规企业将被公示
按照《通知》的规定,社保部门以工程总造价15%为缴费基数,1.5%为费率,核定该项工程的工伤保险费,并按合同确定的施工期限核定该施工项目参保关系有效期,制作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凭证,连同《参保登记证明》一并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向建设局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时,须提交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的《参保登记证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费缴费凭证。而按规定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同样须为工程项目办理参保,一次性缴纳该工程工伤保险费。
为有效监督建筑企业,社保部门将依法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实施监察。对未办理参保手续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保部门责令项目施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进行处罚。
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建立建筑业企业违规行为公示制度。对未办理参保手续、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及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含提供虚假资料意图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违规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建设局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向社会公示。
按项目参保可避免企业互踢皮球
一些项目往往通过层层发包的形式建设,事故发生后各方相互踢皮球,工人工伤后得不到及时治疗,也无法获得补偿。《通知》的一大特色是按项目参保。不论后期由谁负责建设,开工前建设单位都要到社保部门按项目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按照这一办法,在施工项目内施工的所有存在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的工人都被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大大方便了建筑业企业,也使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得到保障。
项目参保的另一个好处是可避免多层分包、多头管理产生的缴费困难,避免因工程内工人人数、工资的变化而产生的缴费困难,避免企业先参保后欠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