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下岗工人沈先生受聘一酒店后,只要上交《再就业优惠症》,每个月不用上班就能拿到270元的“工资”。是商家搞慈善活动,还是另有企图?合同期满后,酒店不再续签合同,而他却无法再找到工作,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近日,沈先生来到报社,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离奇遭遇。据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奇怪经历
上交《再就业优惠证》就能领到“工资”
在2005年6月的一次招聘会上,市区下岗工人沈先生被市区一酒店聘用当门卫,月工资600元。沈先生当时即与该酒家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明确写着“试用期满根据乙方岗位定为600元”。沈先生说,此次与这个酒家签订合同的还有25名下岗工人,其中包括沈先生的妻子。
在签订合同几天后,沈先生等人来到该酒店上班,该酒店负责人却对他们说,现在沈先生等人年纪较大,而酒店属于服务性行业,沈先生等人会影响经营。“那为什么要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沈先生等人很是不解。酒家的负责人又表示,酒店会给沈先生他们每月发270元的补贴,他们不用在这里上班,还可以去找其他工作,但沈先生等人要将自己的《再就业优惠证》交给酒家。沈先生说当时就觉得奇怪,哪有不用工作就有钱收的道理?可是,他的存折上每个月却确实多了一笔收入!为此,沈先生也没有多作追究,就按照酒家的要求将自己的《再就业优惠证》交了上去。
2006年9月,沈先生与酒店的劳动合同期满后,酒店没有再与沈先生等人续签劳动合同,同时也停止发放270元,但酒家并没有立即将《再就业优惠证》返还给沈先生。
再次找工
因《再就业优惠证》问题而四处碰壁
“今年年初我在劳动市场找工作,多家单位都说我没有《再就业优惠证》,不肯聘用。我每月的收入只有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低保金240元。我和我太太都是下岗工人,生活很困难。”沈先生告诉记者。一直到今年7月份,酒店才把《再就业优惠证》还给沈先生。这一次,沈先生拿齐证件再次前往劳动市场找工作,以为这次有希望找到工作了。谁料到,沈先生再一次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原因是沈先生的《再就业优惠证》2007年“就业情况”这一栏已被蓬江区地方税务局盖上“已享受从事个体经营税收扶持政策”的公章,这表示沈先生与原单位仍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表示,沈先生已有工作,他们即使招收了沈先生,也不能享受到减免税款的优惠待遇,所以他们拒绝聘用沈先生。
面对物价一个劲儿地上涨,沈先生一家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沈先生隐约感到自己被酒店骗了,于是找到本报,希望得到帮助。
有关部门
酒家招收沈先生等人目的是为免税
酒店招收沈先生等20多名下岗工人究竟是为了什么?他们拿着沈先生的《再就业优惠证》又有什么用途?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来到了在沈先生的《再就业优惠证》上加盖公章的蓬江区地税局。
蓬江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2002年的有关文件规定,凡为安置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举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开办当年安置上述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劳动部门审批,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一次性免征所得税3年。私营企业当年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超过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以上,也可享受上述企业税收方面的优惠,但第一年免税期满后,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免征1至2年。“酒家招收沈先生等下岗工人的目的,应该是为了免税。”该负责人说。
酒店说法
确实为免税,愿再聘用沈先生等人
事情究竟是否如此呢?记者又走访了沈先生受聘的酒店。“我开办的酒家如果要享受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即要达到‘所雇下岗工人必须达到企业总人数的60%’的政策规定。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与沈先生等人签订合同的原因。”同为下岗工人的酒店老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坦然相告。很显然,酒店与沈先生等人签订合同,拿到《再就业优惠证》后,每月发给270元,就是为了减免税收。“今年1月新的规定取消了这一优惠政策,所以我们便不再与沈先生等人续签劳动合同。”酒店老板说。
那么在沈先生的《再就业优惠证》上,2007年“就业情况”这一栏中,为什么加盖了“已享受从事个体经营税收扶持政策”的公章呢?酒店老板表示,这是有关部门2007年前加盖的,一直没有注销,酒店从2007年开始就没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不过,酒店老板最后表示,酒店对于沈先生等人找不到工作负有一定责任,他承诺将聘用沈先生等25名下岗工人继续到该酒店工作,重新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