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服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全省各地扎实推进“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路径就业服务”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重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增就业岗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50.7%、65%和90%;全省培训农村劳动力25.9万人,其中免费培训10.1万人,培训后转移就业率达94.8%,新增转移就业47.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5%,失业率居全国第二低水平。
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大部分市的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基本达到“新三化”要求。广州、深圳、湛江等市被国家和省列为多项就业再就业工作重点联系城市,其中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服务场所被劳动保障部授予“中国”标牌。广州市上半年已有6个县(区)解决人员编制和财政全额拨款,其中1个还纳入了依公管理。肇庆市也有3个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纳入了依公管理。珠海市根据区级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在成立了“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和“高栏港经济区组织人事劳动局”的同时也解决了就业服务机构问题。梅州市政府在7月份召开的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专门提出研究解决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问题。
二是按照“五个一”工程的要求,加快综合就业服务大楼和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步伐。中山市投入2000万元建设总面积达6800平方米的劳动力市场暨综合就业服务大楼,目前已进入最后装修阶段。阳江、云浮市各县(市、区)的劳动力市场综合大楼相继动工。惠州市在现有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基础上,采用RTX(企业级实时通讯平台)工具的文本会话、语音/视频交流功能,初步实现了远程可视招聘。肇庆市将市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经费纳入市委、市政府“五项民生工程”,按省下拨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的10%提取。湛江市采取市财政支付80%、县(区)财政支付20%的资金筹措办法解决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网络建设经费不足问题,目前11县(市、区)劳动保障局、184个基层劳动保障机构、2个行政村都通过专线直接连接到市信息中心,实现“四级网络” 信息畅通。各地依托现代化的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劳动力供求匹配效率大大提高,今年上半年佛山市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共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现场招聘服务23.2万人次,促成就业4.5万人(次)。
三是不断加强街道(乡镇)和村居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全省现有的近6000个社区中,30%以上的社区已设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80%以上的社区聘用了劳动保障协理员。广州市5月份专门制定下发了《广州市街(镇)村(居)劳动就业服务工作规范》,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湛江市7月份成立了基层劳动保障管理科,主抓基层劳动保障工作。茂名市提高了省级基层平台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已有39个基层事务所服务场地按统一规格要求进行了装修并通过验收。汕尾市组织了对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六到位”、“八统一”建设和配套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