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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将添“护身符”工资手册明年全面铺开将成工人讨薪维权有效
    明年7月起,全市建筑工地均要实行工资手册管理制度,工资手册将如实记录工人的劳动关系、劳动出勤、劳动报酬、工资兑付等情况。届时,工资手册将成为建筑工人追讨工资和维权的有效依据。


    明年7月前建试点工地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建设局获悉,《东莞市建设局劳动局建筑工人工资手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工资手册”)现已正式下发,除了市试点外,在明年7月1日前,各镇(街)要在辖区内相应建立1—2个建筑工人工资手册管理的试点工地;7月1日之后,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建筑工人工资手册管理制度。


    市建设局介绍,工资手册由建设部门统一印制,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统一向工程所在镇(街)城建部门申领,并向建筑工人免费发放。工资手册将对建筑工人的工作内容、劳动计酬和薪酬支付等情况进行记录,其内附的劳动合同文本,供施工用工企业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由于工资手册用于记录建筑工人劳动关系、劳动出勤、劳动报酬、工资兑付等情况,市建设局表示,工资手册将可以作为维权时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发放情况的证据,也可作为信访投诉处理、劳动仲裁和工伤认定的有效依据。按照规定,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按额支付工人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建设单位可根据工人工资手册确定的工资报酬和本协议约定的工资支付方式先行垫付,并在甲方工程结算时扣取。


    每人每项目发放一册


    工资手册实行以工程项目和建筑工人为基本单位的管理方式,每人每项目发放一册。由施工用工企业对班组建筑工人工资手册进行登记;施工总承包企业指定用工负责人对项目建筑工人工资手册记录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工资手册发放明细表及增减变动情况定期报工程所在镇(街)城建部门备案。


    今后,建设、劳动部门将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对辖区建筑施工工地实行建筑工人工资手册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没有向建筑工人发放工资手册或没有按规定及时为建筑工人的工资手册进行记录的,将责令施工总承包企业或施工用工企业限期改正。


    对于没有落实建筑工人工资手册管理、不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地,出现工资报酬争议的,市建设局表示,施工用工企业要对工人工资支付承担举证责任。对于没有实行建筑工人工资手册管理,造成拖欠工人工资等不良影响的,将作为不良行为进行处理,并在《信用管理手册》中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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