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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月补150元
    从今年开始,在高温季节工作,每人每月都将有补贴。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惠州劳动保障、卫生等六部门上月底联合发出《关于公布惠州市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布惠州市高温津贴标准,高温和非高温作业人员发放津贴标准分别为150元和100元不等,于每年6月至10月发放。     


    非高温作业月津贴100元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据悉,《通知》发放范围为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10月,可在企业成本中列支。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通知》指出,部分经济发展较慢的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县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市劳动保障局备案。     


    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中列支。用人单位在其他时间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工作的,除应按行业规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外,也应不低于上述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35℃以上高温即算     


    《通知》还指出,职工未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每年6-10月期间,用人单位除发放高温津贴外,还应视高温天气情况,向职工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     


    据悉,按照规定,高温工作环境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减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的环境。     


    《通知》还要求,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适当增加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避开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反应     


    工人     


    高温作业没凉茶喝     


    “文件是好啊,但谁知道企业执不执行?”昨日下午,当听说劳动保障等政府部门要求企业给员工发放高温津贴时,惠东县吉隆镇一鞋厂的工人刘先生说。他告诉记者,他们工作的车间内机器有近100台,加上又是铁皮屋顶,因此车间内温度自从入夏以来就没有降低过,一直都在33℃以上,车间内仅有几台电风扇降温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他说,去年夏天厂里连凉茶都没有为工人准备,据其经常联系的江西老乡反映,从来没听说过厂里有发放高温津贴的。     


    住在河南岸和麦地一带的几名建筑工人告诉记者,温度超过35℃他们也经常要到工地干活,一般老板也就是给一点解暑的饮料而已,“能按时发工资就不错了,哪还敢奢望什么高温津贴”。     


    劳动部门     


    严格要求企业落实     


    “文件下发之后,我们肯定会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根据《通知》,各级劳动保障、卫生、安全生产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等情况,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企业如果不执行,那如何处罚?该负责人称,就目前惠州的企业情况来看,估计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一定困难,处罚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因为目前仍缺乏相关的具体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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