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连续三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表示,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进行调整。据透露,最低工资标准本来是最低保障标准而不是实际的工资标准,正常情况下工资应高于这一标准,今后劳动部门将考虑要求使用最低工资的企业进行备案,让其接受社会的监督。
劳动部门还首次明确: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以最低工资为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原因确须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经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