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外来工住满七年子女就学可享常住人口待遇
昨日下午,广州市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座谈会。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发言说,“广东省早有规定,外来人员只要暂住证达到七年,其子女上学可享受常住人口待遇。但农民工人大代表胡小燕在佛山已住了11年,她的小孩为何还不能享受这一待遇?”话言刚落,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便马上表示:“这个建议提得很好,有关法规、规定不能成一纸空文,省人大今后要加大执行方面的贯彻落实。从某种程度上讲,人大监督好法律法规的实施,比多制定几部法规更有用。”
对于陈舒代表“农民工社保费能否实现全省转移”的建议,欧广源答复说:“广东作为改革前沿,可以在这方面先行一步,全省范围实现社保经费的转移是可行的!”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克强,省人大代表、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谭燕红都在发言中表示,新的《劳动合同法》没有相应的配套,很多问题难以解决。张克强代表建议广东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将法律上有缺失的地方补上。
欧广源表示,广东省人大已将制定《劳动合同法》实施办法提上议事日程,有待调研后布置这项工作,以避免出现一些新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