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并轨
据介绍,7月1日两险合并后,城乡居民参保人的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年度报销最高支付限额由3.5万元/人·年提高到4万元/人·年。同时,城乡医保参保人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95%(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为100%)。
而从10月1日起,并轨后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新增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届时东莞市所有在镇属单位办理参保的人员(包括农民工)、参保的城乡居民和在市属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的职工子女,均可享受该待遇,直接惠及人数将达431万。
据了解,政策调整后,按2008社保年度的缴费标准计算,东莞市财政将拿出补贴共2.3亿元/年,比原来增加约0.9亿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