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学生不懂维权多吃“闷亏”
大学校园重视学生维权
有统计显示,截止2007年底,我国在校大学生已达到2700多万人。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单律师认为,大学生是一个年轻的消费群体,追求新潮时尚,但在购买产品时,法律意识不强,在出现问题后,维权意识也相对薄弱,最终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作为一个特殊而且庞大消费群体,当代大学生的消费权益需要更多的保护与引导。
记者了解,从今天开始,深圳市一些高校会通过开展活动增强大学生的维权意识。比如,深圳大学就在“3·15”期间举办了一系列维权活动,以此普及法律及维权知识。另外还开通了维权热线,由专家解决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侵权问题。记者昨天拨通了深圳大学的维权热线,维权热线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同学们反映的情况看,学生权益受到侵害主要有三方面原因,首先,大学生对消费者协会、工商物价局及其他维权的方式和渠道了解不足。其次,由于大学生对国家颁布的一些法律法规缺乏认识,如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以致在平时的生活中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第三,也有部分同学因为购买的物品金额不贵,即使出现纠纷,也因为嫌麻烦,放弃争取自己的权益。
大学生消费、兼职问题多
记者在深圳大学校园碰到了文学院大三的小杨,他告诉记者,2006年12月,他在深圳华强北的一家商场购买了一款索爱z520c的手机,两个月后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于是小杨找到商家,询问是否可以换一个新的,售货员以超过15日的包换时间为由,拒绝为其更换,但答应可以维修。两个月后,修好的手机又出现原先的问题,小杨再次找到商家询问产品的质量问题,商家告诉小杨,产生问题是由于小杨手机使用过多造成的,只能再次帮其维修。两个月后,同样的问题又产生了……小杨无奈地向记者出示了从2006年12月到2007年12月一年间积累的4张维修单。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当代大学生消费能力增强,主要集中在手机、MP3等高科技产品,商家表面上有根有据,而大学生由于缺乏一些专业知识及法律常识,只能听之任之,最终使自己的权益遭受损害。
另外,“大学兼职”已经成为近几年高校的流行时尚。记者在深圳大学了解到,80%以上的同学在校期间都做过兼职,有的甚至做两三份兼职。许多商家、公司也十分喜欢招用在校大学生,他们流动性强,省钱省力,工作效率也比较高。但是,有一些不法企业、公司利用大学生鉴别能力差、警惕性弱的特点,欺骗学生。
大三学生小蒋就向记者讲述了一次在某婚纱摄影公司兼职被骗的经历。小蒋在网上找到了一份为该公司设计问卷调查的兼职,公司承诺问卷设计好后支付报酬。当小蒋把设计好的问卷传给公司后就再无下文,当小蒋打电话给负责人询问情况时,负责人却不再接听电话。记者调查了解,大学生兼职时,许多公司以未发生劳动关系为由,拒绝签合同,并口头承诺兼职结束后再议报酬,但事后常常不会兑现。
建议大学生应谨慎兼职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单律师针对当代大学生消费和兼职过程中遇到的侵权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忠告:首先,大学生在消费过程中要选择品牌好、信誉高的商家,不要因为贪一时的小便宜引起日后的大麻烦。其次,在购买产品前要看清产品说明书、质量承诺、维修卡之类的单据凭证,以防日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另外,一旦发生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与商家联系协商,还可以向消委会、工商局、律师及媒体求助。
对于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遇到的侵权事件,单律师建议,首先大学生兼职要守法在先,合法兼职,不能只为赚钱而不加选择。此外,行使劳动关系前要先签署用工合同,写明劳动时间、报酬及计算方法,并且一定要以书面合同为依据。出现矛盾纠纷后,要及时向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而不要私下解决,必要时还可以请派出所出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