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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为企业引进人才“松绑”
    近来有几条关于深圳人才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一,常州120多家企业来深圳招揽人才,不少企业开出硕士10万年薪吸引人才;其二,近日深圳市政协举行专题议政会,调研报告指出深圳每万人中高层次专业人才只有0.59人。



    如何吸引、培养、留住和发挥人才的作用将是深圳继续发展的关键所在。而与此同时,深圳已成为人才争夺的重点城市,不少地方纷纷到深招揽人才。我们不禁要问,深圳与人才,谁会选择谁?



    仔细考察现在关于人才的认定、引进、使用、机制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却发现有不少值得斟酌的地方。一是表面“双轨制”下的实质“单轨制”。表面看,政府和市场(即企业)都在通过各自的途径引进人才,属于“双轨制”。实际上因企业绝大多数为非公企业,在户籍制度与个人相关的社会保障待遇挂钩,企业无力解决的情况下,企业对人才的引进受到很大的限制。人才制度实际上还是单轨制。二是什么是人才,标准如何?市区各级引进人才的制度有一个共同点———“高端”,对“高端”的认定也大致体现在学科带头人、高学历、留学博士等方面。总之主观愿望是引进在某一领域有影响力、有突出作用的人才。但实际上,这些“高端”人才的适用性值得探讨,并不是越“高”的人才越好用。而且,对人才本身来讲,你要引进他,他也有自己的考虑,他一定会来吗?三是企业在引进人才事宜上的权利有限。每年虽有招调工指标,但指标毕竟有附加条件,指标数量也有限。更为重要的是,企业自己无力解决职工民生福利方面的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因此,问题在于,引进人才,政府和企业到底谁是主体?企业应该有哪些主动权、自主权?对企业来讲,需不需要人才、引不引进人才关键看企业发展的需要,如果因引进人才附加了过多的责任、负担和成本,成本大于收益,企业当然选择放弃。



    事实是,人才有很多种,在人才种类多样化、社会发展多元化的情况下,并不需要政府制定涵盖整个社会的“人才规划、人才制度”一类的东西。政府可以有自身“体制内”的人才体制,但是政府最需要做的是创造能够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良好的环境,包括人才的政策环境。政府需要不断提高整个社会的民生福利水平,创造较好的民生福利待遇。政府需要转变“人才”观念,树立与社会发展同步的人才观、以市场为主体的人才观、以企业需要为基础的人才观、以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的的人才观。政府要为企业引进人才“松绑”,如在人才的认定、引进的资格条件、引进的程序手续、人才的民生福利待遇等方面,应该给企业更多的自主权,给企业较大的选择权利和实施权利,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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