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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重奖突出贡献人才:"南粤功勋"每人拟奖3000万
        《广东省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今起公开征求意见

  


  重奖突出贡献人才,每人3000万元!新鲜出炉的《广东省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起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的“大手笔”奖励昭显了求贤若渴的广东誓要成为高层次人才首选区的决心。


  16年后再推重奖


  《实施意见》对广东要“挖”的高层次人才进行了分类明确,一共包括11个类型。不论是“外来的和尚”,还是“本地僧”,只要念好了“广东经”,都会获得重奖。《实施意见》提出,会抓紧制定“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评选办法,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南粤功勋奖”2名,每名奖金3000万元:“南粤创新奖”5名,每名奖金500万元。


  “要拿出当年珠海重奖科技人才的创新精神,出台足以引起国内外知识界关注的引才、育才、用才、励才举措,努力再现当年‘人才争相来广东’的喜人局面。”16年之后,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旧话重提”。


  “东西南北中,创业来广东!”1992年,珠海在全国开科技重奖之先河,首次以别墅、轿车、大额现金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引起举国轰动,带来的巨大无形资产也让珠海乃至广东受益匪浅。


  据了解,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是由省领导牵头的12大项专题调研之一。在此基础上,省委组织部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


  此前,省委组织部已先后3次通过书面和座谈的形式,向省政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等十多个单位征集到283条意见建议。起草小组历经18次修改,形成送审稿提交省委常委会审议。


  弄虚作假严肃处理


  对经费如何把关?《实施意见》提出,凡引进实施意见所列科研和创新团队、领军人才,用人单位须提出申请,经有关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确定,报省政府批准后,所需经费从预留专项资金中列支。


  对弄虚作假的,《实施意见》强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建立领导问责制度,对工作严重滞后的,或者本地区用人单位和高层次人才投诉较多的,或者造成高层次人才流失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今日《实施意见》将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和《南方日报》全文刊登,征求意见时间从今天起至9月6日截止。来稿请寄: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邮编:510082,E-mail:gdrencaiban@21cn.com;或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日报社时政新闻中心,邮编:510601,E-mail:nf87373998@sina.com.


  ■重奖计划


  3000万元/人“南粤功勋奖”2名,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办法在抓紧制定中


  500万元/人“南粤创新奖”5名,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办法在抓紧制定中


  ■引才措施


  经费1亿


  给予重大贡献团队


  《实施意见》提出,引进世界一流水平、对我省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和科研团队,省财政给予8000万至1 亿元的专项工作经费;引进国内顶尖水平、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和科研团队,省财政给予3000万至500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引进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和科研团队,省财政给予1000万至200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


  每引进1名两院院士、相同等级担任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省财政一次性提供5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凡引进11类人才中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可由同级政府或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


  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抓紧制定“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评选办法,评选“南粤功勋奖”2名,每名奖金3000万元;评选“南粤创新奖”5名,每名奖金500万元。继续做好“南粤友谊奖”评选工作,加大对贡献突出的外国专家表彰奖励的力度。上述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


  房补100万


  引进一名院士


  《实施意见》提出启动筑巢引凤工程。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鼓励政府在引进人才相对集中的地区统一建设人才周转公寓出租给高层次人才。鼓励企业租用商品住房给高层次人才居住,或通过发放住房货币补贴支持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


  在每引进或培养1名两院院士、相同等级担任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管理专家时,省财政在一次性提供5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的同时,还将一次性提供1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


  《实施意见》还提出,企事业单位可以把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和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一起列入成本核算。


  入户随报随批


  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


  《实施意见》提出,凡引进11类高层次人才,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应当随报随批,及时办结调动手续,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来粤,公安部门凭上述部门签发的调动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可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入户,不受户口指标和年龄等条件限制。本人不愿意迁移户口的,可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享受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家属就业由用人单位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置。其子女上学由用人单位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妥善解决,参加高考不受户口年限限制,户籍没有迁入的可免借读费。


  妥善解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和岗位聘用问题。尽快修订完善来粤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制度。制定广东省特级专家聘任办法,推行首席专家、大师工作室等制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因岗位职数不足的,可以向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追加职数。引进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的,因不同制度没有职称的,可以设置特聘岗位予以解决,享受相同岗位人员待遇。


  《实施意见》提出,实行政府投保高级专家医疗保险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健康档案制度,提供个性化医疗服务,享受相当级别人员同等医疗待遇,实行每年体检制度,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亮点解读


  实施意见摘录:探索人才资本产权激励办法,推进生产要素按贡献大小参与分配的改革,建立健全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薪酬机制。


  解读:其实创新高层次人才分配机制,体制外的一些民企,私企一直在做。比如通过项目、技术来入股,受益后按照事前协议分红。但在体制内的国企、高校、科研单位,就很难,这不仅涉及到国有资产,还有一个责权利的平衡问题。现在广东已经打破条条框框,迈出了政策导向型的一步,接下来的具体操作估计还会遇到不少困难,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


  实施意见摘录:建立各级领导听取高层次人才意见的直通车制度。注意保护高层次人才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吸收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参加政协、青年联合会、工商联等。


  解读:如果“直通车”制度能够很好地建立起来,相当于政府又多了一个“人才库”和“智囊团”,让政府决策更趋科学化。同时,宽松民主的社会环境也是留住人才的一个重要软件。


  ■相关链接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500万/人


  自2000年设立,以其权威性和500万元人民币的奖金引起关注。按照规定,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获奖者必须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历年得奖者如下:


  2000年:吴文俊(世界著名数学家)袁隆平(杂交水稻之父)


  2001年:王选(汉字激光照排系统创始人)黄昆(著名物理学家)


  2002年:金怡濂(高性能计算机领域的著名专家)


  2003年:刘东生(著名地球环境科学家)王永志(著名航天技术专家)


  2004年:空缺


  2005年:叶笃正(世界著名气象学家)吴孟超(世界著名肝脏外科学家)


  2006年:李振声(遗传学家,小麦远缘杂交的奠基人)


  2007年:闵恩泽(石油化工催化剂专家)吴征镒(著名植物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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