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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近日,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牵头组织召开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等相关领导和及各镇区工委会、劳动保障分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陈斯毅对如何进一步推荐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政策和业务指导,对广东省工资协商制度的推广情况以及对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重要性、如何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地介绍和解说。

  据了解,广东省自2001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目前全省已有4.7万多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了工资集体合同。中山市从2002年起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至2007年底,共有7300多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了工资集体合同,涉及职工5.2万人。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要求相适应的合理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提出了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总目标,就是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按照市场导向,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要求,重点推动非公有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力争到2010年,全市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比例达到85%;已组建工和的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比例达到65%;为组建工会的企业,通过开展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扩大覆盖面。

  会上,市劳动保障局李影清副局长、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杜绮玲,按照中山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总目标,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就下一步工作的开展作出了工作部署和要求。要求各镇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并加强对本辖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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