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企业工资增长受限
据了解,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为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以上、2倍以内的,工资增长幅度可按基准线确定;上年度人均工资为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基准线;上年度人均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的,工资增长可在基准线与上线之间的幅度内确定。
国有垄断企业和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一般不得突破基准线;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为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且经济效益好的垄断企业,可按下线确定增长幅度。
而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增长水平拟突破上线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80%;2008年预计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增长;企业人工成本状况、劳动生产率指标处于同行业较好水平;或者是完成当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
提薪偏向生产一线职工
惠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强调,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对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不增长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职工,要予以倾斜;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则不得增长。
另外,惠州各企业应根据具体原则,在新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30日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各县、区也必须根据此次公布的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布本地区的工资指导线,并于11月20日前报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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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城市居民收支同步增长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获悉,对200户城市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今年累计到9月,惠州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816元,同比增长11.2%,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0%。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2228元,同比增长12.4%,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7.2%,收支呈现同步稳定增长的态势。
根据以上情况分析,展望2008年全年,惠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可达到19100元左右,比上年同期增长10.4%。人均消费性支出预计可达到16800元左右,比上年同期增长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