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以“宝地”换落户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总部向中心城市聚集渐成趋势。总部经济,对增强城市综合实力意义重大。据北京社科院中国总部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最近4年,全国36个主要城市总部经济能力排座次,武汉均跻身前十位。
“武汉已经具备了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的条件,关键是要拿出非凡气魄,把发展总部经济作为重中之重。”阮成发说,总部经济对于一座城市来说,无形意义更大于有形资产,“一个世界500强企业,可以带动一座城市的发展。”武汉将以怎样的气魄壮大总部经济?阮成发说:“愿用市政府这块‘宝地’,换来世界500强企业总部。”
武汉市政府办公楼地处沿江大道,位于武汉正全力打造的滨江商务区腹地,堪称“黄金宝地”。“世界500强企业如果看中这个地段,市政府可以另外选址办公,将这里让给企业落户发展。”阮成发说。
高管可享受市民待遇
日前通过的《若干意见》确定,武汉将发挥区位、人才、科技、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建立完善为企业总部服务机制,搭建总部经济发展平台,把武汉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企业总部中心城市”。
武汉市将重点围绕钢铁、汽车、石化、光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能源环保、创意、现代物流等8个千亿元产业,引进与之相适应的总部企业,加快形成具有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引进对象主要包括:国际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企业总部,以及国内外大企业的管理中心、研发中心、制造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和营销中心等职能性总部。
另外,对总部企业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全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满足总部企业的用地需求。总部企业购置和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总部企业的类型,给予必要的资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总部建立相应专业的评审委员会,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企业总部经营管理负责人凡符合条件者,可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总部企业进驻武汉,其高层管理人员来汉工作,可享受相关市民待遇;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武汉市引进人才专项用房;引进的有突出贡献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购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
(编辑: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