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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
    昨日从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市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策,用一系列措施应对严峻的就业形势。
  
    武汉地区今年有25万名高校毕业生,总量居全国首位。去年,武汉地区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67.5%,今年应届毕业生就业签约率低于往年。同时,我市今年用人单位毕业生需求数比去年同期下降29%,系5年来首次下降,且降幅较大。


    我市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策主要有:


  ——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多渠道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按规定给予提高贴息贷款额度、享受贷款贴息、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占职工总数30%的,贴息贷款额度提高到300万元;对不足30%的,按实际吸纳高校毕业生每人5万元计数,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在300万元额度内,按实际贷款可享受50%的贷款贴息。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所服务的事业单位有空编的直接招聘为正式职工;其参加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和公务员考录时,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充分发挥武汉开发区、东湖开发区、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科研院所以及重点工程项目等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优势,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参与科研项目研究。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给予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一定额度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享受工商、税务减免政策;高校毕业生创办科技型环保节能型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建立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建立就业服务常态机制。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每年举办100场以上公益性招聘活动,组织用人单位进高校专场招聘会300场,提供5万个就业岗位;每年组织1.5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实习。


  ——实施就业援助,保障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本地生源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给予补贴;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培训、就业实习和推荐就业等服务。


(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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