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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跳槽员工涉嫌窃取商业机密被判刑
    3年前,天津一家钢铁技术公司成立,3个月后,它与鞍钢签订巨额合同。


  在武汉,原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后改名为中冶南方)接连被它挖走11个与硅钢相关的技术骨干。受到牵连的是,武钢北方市场受损。


  此案被列为2008年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昨日该案在武汉一审宣判,原跳槽者被判刑。判决后被告均表示将上诉。


  一审结果:


  跳槽员工全部判刑


  昨日上午11点,汉口后湖居民区中的江岸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史无前例的挤得爆满。一起惊动公安部等多个国家部门的涉嫌窃取商业机密案件即将宣判。


  原告是中冶南方。被告法人单位是天津环渤海钢铁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此外还有被告人刘翔、陈春元、褚乃斌和郑振灵。


  法院昨日一审判决,被告单位天津环渤海公司以利诱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被告人郑振灵、陈春元、褚乃斌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直接参与了以利诱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被告人刘翔违反约定披露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法院认为,其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且主观上具有明显的故意。被告单位天津环渤海公司、被告人刘翔、陈春元、郑振灵、褚乃斌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4个被告人均被判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并分别判处十个多月到两年的刑期。另一涉案被告薛克娟在逃,昨日对其没作判决。


(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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