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历经四次改革 部门数量未减
在一部记录东莞市政府历次机构改革的资料中,记者发现东莞市政府自1986年以来,已经进行了五次机构改革,分别为1986年、1990年、1995年、2004年以及2009年。记者从这份名为《东莞市历届政府工作部门构成》的材料上了解到,2009年之前的四次改革,都是在上级部门授权的形式下进行的,具体背景各有不同。
其中,1986年3月,惠阳地区编制委员会下达《关于东莞市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批复》,同意东莞市政府设工作部门40个;1990年5月,广东编制委员会下达了《关于东莞市市级党政机构设置的通知》,同意市政府设工作部门37个;1995年12月,经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东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东莞市政府设工作部门40个;2004年,在上级批准下,东莞再度将机构设置大减为33个,但当时的市监察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还是列入政府工作部门的序列,只是没有计入政府机构个数而已。
记者通过对比发现,从1986年到今年大部制改革启动前,东莞历经四次的机构改革后,市政府工作部门数量一直在40和37个之间“徘徊”。倒是今年大部制的改革,将工作部门个数由37个减至32个,但这其实也是省里的底线———不能超过32个。
解题:“服务生”变“领班” 职能转变是关键
23年来,东莞的历次机构改革,多是围绕着40至37的数字怪圈打转。那么,东莞此次的大部制改革能够颠覆过往,作出新成绩呢?
对此,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局长、东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游其晃接受采访时表示,政府要做好此次机构改革,关键是把政府想管但未必能管好的一些次要职能,发包给社会,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新用人制度来创新行政管理机制。以人才市场为例,很多地方都是人事局在管,但东莞却选择了放手,通过“政府搭台、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的模式进行,其运作效果还不错。此外,东莞的会议大厦、玉兰大剧院等项目,目前也是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来运营。游其晃还表示:“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期间就减少了很多政府的编制。”
对政府机构改革一直颇有研究的东莞市委党校副教授王学敏对此做法也表示了赞同。经过对香港贸发局的运作方式进行考察后,王学敏提出,香港贸发局并不是政府机构,而是非营利性的组织,职能主要负责香港的对外贸易,为内地与香港之间的贸易搭桥梁,该组织独立承担相关职能,经费不足的部分,再由政府提供补贴。
事实上,这一做法相对高效,东莞也可以借鉴。王学敏表示,一些社会机构和组织完全有能力运作和服务好的领域,政府应舍得放权,不要面面俱到,并在一些领域里,逐渐从直接的服务提供者,向服务的监管者角色者转变。
何为政府购买服务?
名词解释:
何为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种新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其主要方式是“市场运作、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将由自身承担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定期按照市场标准相互建立提供服务产品的合约,由该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履约情况来支付服务费用。
(编辑: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