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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印发《意见》,政府服务2011年底前全面延伸到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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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曾伟荣报道:市民家门口将可办理(代理)工商税务等各类证件了。市政府日前印发的《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工作意见》规定,各区在2011年底前完成村(居)一级行政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 此次印发的《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工作意见》(下称《意见》)旨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将政府服务延伸到基层。《意见》提出,各区要在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部镇(街)一级行政服务中心组建工作。各区要以“一村(居)一中心”或“多村(居)一中心”的模式,在2011年底前完成村(居)一级行政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镇(街)一级行政服务中心面积(含前后台)一般不小于500平方米,窗口一般不少于20个;村(居)一级中心面积(含前后台)一般不小于100平方米,窗口一般不少于5个。 各镇(街)要将政府服务领域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如民政、工商、税务、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社保、医疗、计生、出入境、治安、流动人口管理等,逐步延伸到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代理);要引导完善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在社区就业、劳动保障、救助、康复、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功能。 市民除了将可在家门口办理各类证件外,还可享受“一站式”网上审批服务。《意见》各级中心要通过全市审批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跨层级、跨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办理、信息共享交换和全程实时监督。 此外,拨打12345行政服务热线反映或投诉也将得到更加快速的处理。《意见》规定,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切实承担起佛山市12345行政服务热线工作,全市各镇(街)要以行政服务中心为载体,在2010年底前相应设立完善“热线办”,形成三级协调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 根据《意见》规定,各区2011年起组织实施对基层行政服务中心的考评工作。对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的考评结论要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政绩考核和机关作风效能考核挂钩。对村(居)行政服务中心的考评结论要与每年的财政经费补助挂钩。 |
编辑整理:www.job5156.com 龙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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