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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三水出台医药卫生改革方案,完善医保制度和基层卫生服务



  本报讯 记者蔡智力报道:已签劳动合同的外来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规定范围的住院费用,城镇职工医保报销不低于80%。近日,三水出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完善医保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成为改革重点。


  职工医保账户家庭成员可用


  该方案将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将已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者可自愿选择城镇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对已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养老金、但仍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按属地原则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按职工医保规定需缴纳的费用,由财政给予补贴。2010年,对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0%,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不低于60%,年度累计最高支持限额分别不低于12万元和8万元。


  从今年起,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供家庭成员看病购药、疫苗接种及健康体检、中医“治未病”等。此外,方案还要求设立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对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实行零起付线,住院补偿比例提高10%,免交住院预付款,实行先住院后结算。


  建立公立卫生中心可获补贴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也是方案重点之一。2011年底前,每个镇街按标准在辖区内设置1个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获相应区财政补助。


  凡在2011年底前竣工并由镇级财政投入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000m2~3000m2的,区财政一次性补助150万元;3000m2以上的,可获一次性200万元补助。按标准扩建改造的,区财政按照工程结算价一次性补助30%费用,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凡对已转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标准进行扩建改造的,区财政将按镇投入1∶1的资金进行补贴。到2011年,全区将构建起以公立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对转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将进行试点回购。


  此外,从今年开始,三水还将逐步推行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同时启动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农村孕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改水改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等。


 


编辑整理:www.job5156.com 龙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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