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终获调解,广州六农民工获得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
南都讯 记者谭林 通讯员 刘韬 卢婧 刘宏成 近日,广州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以穗花检支诉字(2010)第01-07号支持宋秋爱等七位农民工起诉拖欠工资的厂方案件最终以六人接受调解结案(有一人另案处理)。几位农民工能获得厂方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本案是广州市检察机关首例支持农民工起诉厂方欠薪的案件。
据介绍,宋秋爱等人都是花都某制衣厂的工人,今年春节后返回工厂忽被口头通知不用来上班,厂方让他们带齐私人物品立即离开厂区。没有支付拖欠一个多月的工资,没有经济补偿,他们提请了劳动仲裁,但仲裁机关逾期未作裁决。在街镇司法所,他们了解到检察机关有支持起诉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职能,遂于5月24日向花都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
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介绍,该院对该区的劳动争议案件调查发现:近五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而因劳动争议纠纷产生的刑事案件,如讨薪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因泄愤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等也相应增加。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在仔细审查该案件后,决定立案支持起诉,并于7月5日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8月16日,广州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以穗花检支诉字(2010)第01-07号支持宋秋爱等七位农民工起诉拖欠工资的厂方案件最终以六人接受调解结案(有一人另案处理),为农民工拿到了厂方的欠薪。
花都区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在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诉讼过程的复杂性、长期性和结果的不可预知性,以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及时性、有效性,还要考虑劳资纠纷的群体性、社会性。所以,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我们都主张以调解的方式处理此类案件。对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诉求,我们会尽力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充分地予以满足,对于劳动者的不合法诉求,我们也会做好说服和息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