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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环境与职业生涯规划

 

一、社会经济的影响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人才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增强。2001年12月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举国欢庆,中国长达14年的WTO梦终于圆了,但进入WTO除了带来机遇之外,挑战和风险同样存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的国际性人才竞争的问题更加突出。全球范围内的经济结构调整对人才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综合国力的竞争更加倚重于科技进步和人才开发。有专家预测,WTO自由、竞争、国际化的运作方式将对教育产生重大的影响,教育全球化成为经济全球化中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能否实现教育观念的转变,实现教育质量的提升,对于整个民族的创新力和发展前景将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当代求职者应该转变旧的学习观念和追求目标,在完成知识的学习和探究人生课题的同时,更应该关注世界、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让自己成为一个“高瞻远瞩”,面向未来不断调整自我的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求职者就业正逐步走向社会化、市场化,这已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就业的市场化使求职者的就业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式紧密相连,经济高速发展的年代,对求职者的需求量就大,就业形势相对较好。相反,经济发展如果处于调整时期,求职者的就业形势就较严峻。因此,求职者要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态势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首先要了解国家政治经济建设方针、任务和发展战略,了解产业的分类与结构,以及该职业发展的趋势,使自己能总揽全局,更好地把握自己,在国家建设的大背景下找到自己的正确位置。其次要了解当年求职者总的供求形势,即:与自己同时毕业的学生全国有多少,而组织的需求有多少,是供大于求,还是求大于供,或者两者基本平衡,哪些专业紧俏,哪些专业供大于求。再次要了解同自己专业直接对口或相关的行业、部门和单位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另外,求职者对全国各地经济形势也应有所了解,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针对地选择就业区域,从而使自己的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譬如,近年来报考公务员逐年增加,日渐火爆,2003年度上海市招收公务员约为有2236个,但报考的达2.7万名,其中外地有3000多名。教师职业近年来日渐升温,在某地举办的师资专场招聘会上,教师岗位成为各路人士争夺的目标,虽然只有600多家招聘单位提供的3500个岗位,却引来了3万多求职者,竞争之激烈可想而知。据有关部门预测,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以下七类人才的需求将越来越大:教师、律师、外语人才、心理医生、谈判人才、旅游人才、信息人才。这些就业信息对求职者来说十分重要。尤其是对即将面临择业的同学来说,从宏观上了解社会需求,把握就业形势,有的放矢地调整择业期望,选择就业方向,确定择业目标,是不可等闲视之的大事。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正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高等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这给学生本人和社会也带来巨大的就业压力。求职者应当意识到,就业已经从昔日的卖方市场转向了今日的买方市场,“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的日子已经辉煌不再了。就业形势的严峻并非是人才过剩,而主要是由于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如:社会职业岗位与相应专业求职者的供求不平衡;专科、本科、研究生求职者的供求状况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间的人才供求不平衡等矛盾所造成的。但我们同时也注意到,求职者本人择业心态不良,就业(地区、岗位、薪酬等)期望脱离社会实际等择业偏差所导致的“就业难”也仍然是相当普遍的现象。

二、就业政策的影响

就业政策在就业过程中起到宏观调控和规范作用,掌握相关的政策信息是高校大学生求职所必须的条件之一。掌握了就业政策,在就业过程中才会减少盲目和随从,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和违约现象。近年来,为缓解高校扩招后求职者人数急剧增加所带来的就业压力,国家对高校大学生的就业出台了一系列的倾斜政策和措施。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下达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求职者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19号文,2002年教育部、公安部、人事局、社会保障部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求职者就业工作通知》教学(2002)16号文等,这些文件明确了在新的历史阶段高校求职者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中心任务、就业机制和管理体制等重大问题。此外,各地接纳高校求职者的地方规定、军队接纳应届求职者的规定以及各地招考公务员的条件,等等,都属于政策方面的宏观信息。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必须符合和遵循一定的规则即就业政策法规。就业政策法规信息指的是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及各高等院校为求职者就业规定的基本原则、具体的实施程序、实施办法、权益和义务等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教育部等有关部、委和各省、市政府及培养单位为当年的求职者就业工作颁布的有关文件。它既有鼓励性的政策,也有限制性措施。另外,各地区、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对求职者的引进、安排、使用、晋升、工资、待遇等制定了一系列更为具体的规定;不少地区为了吸引人才,还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这是求职者应该了解的。最后,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保证求职者就业的顺利进行,学校一般会根据国家的政策要求制定若干补充规定。了解和遵守这些政策规定非常重要,可使自己在求职时少走一些弯路。

首先,大学生应了解的是国家的就业政策。国家制定的就业政策是为了对全国的求职者就业工作进行宏观调控而制定的。它虽然会随着时间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变化,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是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国家的就业攻策一般是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求职者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疗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精神制定的,它的基本政策有:国家计划统招求职者一般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定向和委培学生原则上按照合同就业。其中,在校期间完全由本人支付培养费的自费学生,毕业时本人可自主选择职业。结业生找到单位的,可以列入学校就业方案,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结业生在一年内补考及格,换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毕业资格,工资待遇从补发日起按照求职者对待;大学肄业生,学校不负责推荐工作,并将其户口档案转回其生源地,由其自谋职业。毕业前夕患病的求职者,不能正常工作的暂不派遣,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可以随下一届求职者一同就业;一年内仍未治愈者,户口和档案将转至生源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求职者和组织签好就业协议书后,双方都应认真履行协议,若单方面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等等。当然,国家的就业政策远不止这些,还有其他部、委制定的相关文件,求职者都应当作全面细致的了解。

其次,是地方人事政策。为了有效地规范本地区的就业工作,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遵循国家总的就业工作指导原则的基础上,都会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有的省会城市会对进入本地区的外省生源定出一些鼓励或限制性的措施,求职者应详细了解。 

再次,是学校就业政策。在各种主管就业的机构中,高校与求职者就业过程最为密切,它们发布的信息对求职者的影响也最为直接。各个高校都会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和本地方主管部门公布的就业文件制定出适合本校求职者情况的就业实施办法和细则。这些内容包括了就业信息的收集管理、就业实习、求职者的推荐、就业协议的签订、优秀求职者的评选、求职者离校手续的办理、自主创业、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审批流程、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求职者户口和档案暂时保留学校的实施办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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