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十大工程 推动“四年大发展”
广东省实施《规划纲要》实现“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对实现“四年大发展”提出了总体目标,即:到2012年,珠三角地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实力、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现代产业体系框架,基本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基本建成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0000元左右;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3%以上;城镇化水平达到81%左右;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21600元/人,每新增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所需要新增的建设用地有较大幅度下降,单位生产总值耗能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
实施《规划纲要》实现“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还确定了下一步将要实施的十大工程,分别是珠三角“双道”(绿道、轨道)建设工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程、重点创新发展平台工程、宜居城乡建设工程、珠三角基础设施现代化工程、文化强省建设工程、粤港澳紧密合作拓展工程、珠三角生态体系建设工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人才引进培养工程。
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和学习传达这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中心任务来抓,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齐心协力,确保全面完成“四年大发展”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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