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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
12月15日前可申请
根据南昌市2010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方案,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原英雄开发区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桑海开发区城区范围内,2010年10月31日前已享受南昌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可于今年12月15日前,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自愿报名。报名时应携带低保证原件,残疾家庭应携带残疾证原件。
廉租房房源分布情况
廉租房房源位置将根据各城区报名申请情况,统筹安排房源。新建房源分布在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原英雄开发区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桑海开发区。
因东湖区没有建设用地,所以东湖区的廉租住房房源由市政府从各中心城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新建房源和市廉租住房管理中心收购的房源中调集统筹安排。
目前,廉租房申请处于宣传发动阶段,有意申请家庭也可关注各社区张贴公告,留意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方法和申请、申购条件。
经济适用房
6210户家庭将获保障
此次2009年度、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户数共6210户。其中,实物供给1410套,房源坐落在城南阳光家园和福祥家园、城东的城东花园和隆祥花园、昌北青岚嘉园;货币补贴保障4800户。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原英雄开发区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桑海开发区城区范围内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均可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报名申请。申请时间从2010年11月19日至11月27日,审核时间为2010年11月28日至12月31日。
补贴标准为1000元/㎡
据南昌人才网了解,符合条件的家庭选择货币补贴方式的,在购房时可以选择商品住房,也可以是二手住房。购房范围为南昌城市规划控制区(一核五片区)内,套内建筑面积标准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二手住房必须具有城镇房屋产权证。
这次,南昌市将货币补贴标准由2008年度的800元/㎡调整为1000元/㎡,提高了200元/㎡。所购住房小于60㎡的,按实际面积补贴,大于60㎡的按60㎡补贴,即每户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6万元。
往年通过审核者要重申
南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2008年度有部分家庭已通过审核,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家庭,但在之前的摇号活动中没有获得享受经适房的资格。由于时间已过2年,按照省、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在此次申购中,他们必须重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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