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开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下月起,机关团体企业需按1.5%的比例招聘残疾人,否则交钱
摘要:今年12月起,顺德将对机关、团体、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就业培训、康复等项目。
南都讯 记者郁石 陈养凯 今年12月起,顺德将对机关、团体、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就业培训、康复等项目。
昨日,顺德举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培训班,向村居和企业宣讲这一政策。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曾宪才在班上说,省里已经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大部分市都已经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代征工作,但个别市以及顺德区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开展。
从今年12月开始,机关、团体、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按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比例的就要缴纳保障金,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企业拒不交纳保障金,区社保局将交由法院强制执行。
现在顺德有残疾人7万多人,占人口的5.86%,其中就业的只有2000多人,企事业单位也大多均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保部门表示,按照保障金的征收公式计算,顺德一个300人的中小企业,如果没有残疾人就业,一年要交7万多元的保障金,粗略计算一年共可征收1.5亿元保障金。
据悉,这笔保障金将由地税部门征收,交至区政府设立的残疾人基金,转到区财政的专项账户。有关部门欲提取该基金,需提交规划、申请,经区政府同意后拨款,避免挪用。审计部门还会同时跟进,保证专款专用。保障金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培训,增设庇护工场、康复中心、功疗项目等。
他区对照
禅城区2004年7月开始征收
三水区2004年开始征收
高明区2007年8月开始征收
南海区 计划年内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