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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最低工资分5级
    资料显示,当前广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均为五个档次,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每月1,030元(人民币,下同);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第三类标准为810元,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第四类标准为710元,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第五类标准660元,部分困难县及县级市执行。若最低工资加18%,即第一标准升至1,215.4元。但深圳并不跟随广东省的统一标准,而是自订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下月起一类地区加18.75%


 


  相对而言,属长三角地区的江苏省亦在2月1日起上调该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从960元上调至1,140元,上调幅度18.75%。若广东的加幅为18%,第一类标准将由1,030元升至1,215.4元,与江苏的最低工资只相差75元。


 


  然而,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社保及加班费将相应调高


 


  商会人士相信,最低工资调高后,与工资相关的人力成本,如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支出、员工的加班费等也将随之调高,这部分可能成月薪的两至三成,对于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如成衣、玩具代工业影响较大,由于这些行业难以完全靠机械代替人手,解决方法只有将工序外判,或将厂房搬到人手成本较低的湖南及江西,甚至河南等地方。


 


    (编辑: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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