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黎诚 通讯员卢建华 在全市人才会议召开2个多月后,佛山今年引才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出台,有学士(含)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在佛山可先落户再就业,不同于以往需就业方可落户的政策。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委市政府发布了《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从人才入户、人才奖励以及人才载体等方面抛出了系列引才“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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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高层次人才发广东居住证
今年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第一个专题工作会议就是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市委书记陈云贤、市长李贻伟同时出席。当天会上指出,佛山将出台三份人才政策文件《意见》则是截至目前出台的第一份引才文件。
《意见》的亮点之一是佛山将打破现行各种限制人才流动的规定,敞开入户的绿色通道。如具有学士学位(含)以上高校毕业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工等级以上的在职人才,均可先入户后就业,人事档案由其落户所在地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对此,人才连锁佛山公司专家龙柏林表示,“以前只有佛山高校毕业生才能先入户后就业,现在放宽了户籍限制。”
另外,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专业技术资格、技师等级以上的,可享受1年免费人事代理。引进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暂未购房的,可申请设立家庭户。对通过柔性引进来佛山创业或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发“广东居住证”,本人和配偶、子女享有当地居民的一切待遇。
佛山还将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和工业园区人才集体专户,并放宽企业设立集体户的条件,可设立集体户的企业,其员工数量要求由500人以上降至100人以上。
2 创业领军人才可获千万融资担保
在人才奖励方面,《意见》也祭出大手笔。佛山将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和培养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将有计划、有重点地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每两年选拔认定50名创新领军人才、10名创业领军人才。对认定为创新领军人才的,给予每年不少于5万元的工资外津贴;对认定为创业领军人才的,给予最高达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以及不少于100平方米创业场地,每年不少于5万元的工作经费。
佛山每年将选派20名左右优秀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境)外学习考察。另外,将在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外包服务、商务会展、文化创意和智能家电、新型光电光伏太阳能、物联网、现代陶瓷、装备制造、新材料、汽车及零配件等重点领域,每年选送一批优秀技术人才到国内外著名机构进修深造和开展合作。
佛山还将重点抓好支柱产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特别是机械、家电、陶瓷、纺织、汽车等行业。对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者,将给予培训及鉴定费用补贴。另外,每两年评选50名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工资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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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院士工作室给10万元专项经费
《意见》还指出,要加快人才载体建设。佛山将与中科院共建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新建的院士工作室,给予1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
另外,佛山将力争2015年前全市博士后工作站增至60家。新建的博士后工作站,将给予建站启动经费10万元;每个博士后科研项目,给予5万元科研工作经费。博士后出站后愿留佛山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者,将分5年给予共10万元的工资外津贴。
佛山猎头行业一直不发达,《意见》特别指出,将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不断提高人才中介的服务质量。政府还将建设政府与企业、人才互联互通的“人才淘宝网”;并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预测预报系统,编制《人才需求导向目录》。
有政策还需资金来保障。《意见》指出,佛山将由市财政设立“人才开发专项基金”,用于引进、培养、创业扶持三大项目,各区也要设立人才开发资金。
《意见》提出,2015年,佛山市人才资源总量将从2009年的93.66万人增加到130.35万人,增长40%,其中受高等教育人才量由52 .2万增加到79.6万人,增长53%。
编辑整理:佛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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