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为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 人才安居暂行办法6月起实施
《办法》规定,人才安居将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未在深圳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杰出人才,可以按程序向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免租入住200平方米的住房。杰出人才在深圳工作居住满10年,或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且入住后在深圳工作居住满5年的,可以通过其用人单位向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申请赠与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没有在深圳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领军人才可以申请免租3年的住房。同时,在深圳工作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深圳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中初级人才和新引进高级人才,也可以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领取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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