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交警部门“五一”期间严查酒驾
当晚7时许,交警部门在市城区苏仙路路口、国庆路路口、五岭大道路口等交通繁忙路段设下岗亭,对过往的司机实行酒精检测。在此次行动中,市交警部门共查处饮酒驾驶11起,涉嫌醉酒驾驶3起。交警部门表示,将按照新规定,对这些驾驶员进行处理。
据交警部门介绍,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要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
编辑整理:郴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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