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面议致同工不同酬?
本报讯 (记者庞晓茗 通讯员朱永剑)近日网友“游乐圆”在论坛上发帖指出“待遇面议或导致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对此,人力资源专家表示,法律上没有明确禁止工资面议,只要工资不低于最低标准,面议应该合法。
劳动部门:
法律无明确禁止工资面议
网友“游乐圆”表示,日日睇招聘信息,次次睇亲待遇都系得个“面议”两字,例如上班时间、工作地点、底薪、有无息休或休几日、买唔买社保,这些最基本的都没有写明。尤其是待遇写面议就让自己望而却步,如果一开始就列明白,可以便于找工者筛选,所以作为一个找工作的人,我们好希望招聘单位能够写清楚工作的待遇。
对此,人力资源专家表示,法律上给了劳动者了解用人单位的机会,同样也给了用人单位了解劳动者的机会,换言之,这是为双方面议创造了条件。“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禁止工资面议,用人单位其实有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符合相关规定。目前企业制定工资面议,其实是根据不同岗位、劳动者的不同水平分配工资,“比如工厂里,即使从事体力的一线生产工和运用脑力劳动负责开机器的工人工资有差别,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编辑整理:佛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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