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企业年均减少约500家
“由于不具备法人资格,来料加工企业不能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系列鼓励政策和优惠措施。从改革开放初期到现在,三来一补企业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市科工贸信委加贸处负责人介绍,来料加工是深圳早期开展加工贸易的主要形式,曾成为深圳外贸经济的主体。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家加工贸易政策的不断调整,来料加工企业的企业形态局限性越来越明显。
据介绍,2004年以来,深圳市来料加工企业数量年均减少500家左右,截至2010年底,深圳市来料加工企业比2009年底减少300多家;2010年来料加工出口159亿美元,占加工贸易出口的13.6%。目前,深圳市来料加工企业总数约3500家。市科工贸信委加贸处有关专家认为,这些来料加工企业要突破政策和自身发展的局限,最好的办法就是及早转型。
据悉,为了加快推进我市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帮助转型企业在2011年6月30日前办完转型手续,更好地享受国家进口不作价设备的免税优惠政策,市科工贸信委牵头,联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深单位,近期已在深圳先后举办了系列宣讲活动。考虑到深圳市来料加工投资外商绝大部分来自香港,在中联办、香港贸工署、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香港工业总会等单位和机构的大力支持下,此次深圳市又专程赴港举办业务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深圳来料加工转型升级的工作进展、政策措施,并解答企业在转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转型后可享受一系列帮扶优惠
目前深圳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升级成果显著,按照政府倡导的“不停产转型”模式办理转型的企业已有400多家。市科工贸信委加贸处专家介绍,来料加工厂转型后可享受政府一系列帮扶优惠。比如放宽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及货币和非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原先来料加工厂的设备可当作注册资本出资;转型后的独资公司在内地采购可以抵税;原未解除监管的不作价设备转型享有进口减免税设备额度的可转为减免税设备继续监管;对原加工贸易项下的保税料件,可结转至转型后免除设备及料件退运境外的环节;企业可继续适用转型前的企业管理类别等。除可享受各项贴心服务外,及时办理转型的来料加工企业更可获得资金扶持。
据介绍,在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深圳市政府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来料加工企业原地转型的独立法人企业,最高按企业对地方财力贡献的30%予以一次性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金不超过100万元。
(人才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