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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每年投3000万扶持100强项目
    “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共1.5亿元,扶持100强项目中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从市现代产业100强重点培育项目(以下简称“100强项目”)中优中选优进行扶持。5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惠州市现代产业100强重点培育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办法》提出,将着重推出财税、融资、用地、规划报建、人才管理等方面共13条优惠政策扶持100强项目。


 


  申报100强项目的条件有哪些?优惠政策将如何扶持项目?如何加强对100强项目的监管?昨日,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就企业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每2年调整一次100强项目名单


 


  “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申报100强项目的条件之一。”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申报100强项目的条件还包括:项目单位必须是在惠州辖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项目建设和管理(运营)能力,项目实施地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惠州市现代产业100强项目支持范围。同时,具有一定规模、品牌知名度和先进管理技术,能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形成较强竞争力,对行业发展具有示范作用。100强项目涉及的领域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和现代农业等五大行业。市发展改革部门将优先支持100强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并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


 


  “申报成功的100强项目并不等于端上了‘铁饭碗’。”该负责人说,100强项目将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调整一次100强项目名单。对已经建成或因各种原因无法实施的100强项目进行调整,增补符合条件的现代产业项目。100强项目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责任制等。100强项目单位违反有关规定骗取100强项目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其100强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已享受的专项扶持资金、减免的税费和其他的优惠全数追回,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100强项目用地可获优先安排


 


  据介绍,对在《广东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范围内的100强项目,优先安排用地。现代农业20强项目所涉及的生产设施、农田基础设施用地,可按规定办理土地征收手续而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对符合集约用地条件的100强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该负责人表示,要加快转型升级,必须调整生产要素的投入,将有限的资源向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倾斜。今后,我市的建设用地将优先保障重点发展地区、产业升级、重点项目、重要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优先安排100强项目用地。


 


  《办法》提出,100强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的,在规划报建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0%缴纳。


 


  此外,《办法》还分别在项目管理、金融、税收、人才、价格、收费等方面提出了扶持政策。比如优先支持100强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和申报国家、省的专项资金,优先解决100强项目的银行贷款,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



      (人才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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