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列入国家优化开发区域
本报讯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下称《规划》)多处内容涉及我市,明确将包括江门在内的珠三角地区列为国家层面的优化开发区域。
《规划》在城市化战略格局中提出,“推进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优化开发,形成3个特大城市群”。这意味着将珠江三角洲地区列为国家层面的优化开发区域,并明确了该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规划》提出,通过粤港澳的经济融合和经济一体化发展,共同构建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南方地区对外开放的门户,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域,全国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基地,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辐射带动华南、中南和西南地区发展的龙头,我国人口集聚最多、创新能力最强、综合实力最强的三大区域之一。
以广州、深圳、珠海为核心,以广州、佛山同城化为示范,积极推动广佛肇(广州、佛山、肇庆)、深莞惠(深圳、东莞、惠州)、珠中江(珠海、中山、江门)的建设,构建珠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格局。促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带动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
提升珠江口西岸地区的发展能力,提高产业层次,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增强东莞、中山、佛山、江门、惠州等节点城市的集聚能力,壮大规模,实现各城市分工协作、共同发展,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
《规划》还划定了广东省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将广东省的南岭、车八岭、丹霞山、珠江口中华白海豚等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平碉楼与村落、中国丹霞地貌等两个世界文化自然遗产,肇庆星湖、南海西樵山等7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石门、圭峰山、大王山等13个国家森林公园,湛江湖光岩、阳春凌霄岩、恩平地热等7个国家地质公园,列入国家层面的禁止开发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