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会共创文明城市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陈润儿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省会共创文明城市经验交流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动员和组织中央驻长单位、省直机关单位和长沙广大干部群众一道,奋发进取,同心协力,共建文明城市,共享幸福生活。等会,(省委)周强书记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近年来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情况
多年来,我们围绕把长沙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脚踏实地,努力攀登,矢志不移,全力创建,一抓就是十年。尤其是2008年争创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中央驻长单位和省直各部门的广泛参与和全市上下的积极响应,文明创建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影响融入发展大局、落到工作实处、走进百姓生活。
1、坚持从战略高度来把握。文明程度的高低,彰显的是城市底蕴、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近年来,长沙始终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掀起了全民参与的创建热潮,形成了你追我赶的创建局面。生动的实践让我们充分认识到,文明城市创建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是体现了科学发展的丰富内涵。全国文明城市是对城市整体实力、内在魅力和发展活力的科学评价。可以说,一本《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就是一部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操作手册”。其中包含的“八大环境”和“一大活动”,即“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和“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四位一体,是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的深刻诠释,是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品质的直接检阅。如果把文明城市创建仅仅理解为搞搞卫生、擦擦玻璃、清清门面,仅仅局限于精神层面、道德环节、文化方面,就会偏离本质、背离实质。只有把它作为围绕发展、服务发展、着眼发展的系统工程来抓,才能赢得水到渠成的效果。二是反映了城市竞争的综合实力。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有很多硬指标、硬任务,是对经济发展、城市功能、文明程度、创业环境、宜居条件的综合考评。它看重的是城市整体实力,考察的是城市整体水平。从评选办法看,其他各种国家荣誉只能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加分项目,而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必须是综合的“全能选手”,而不是单一的“单项冠军”。从前两届评选出的全国文明城市来看,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居多。这就促使我们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要始终注重全面把握、注重整体提升,把工作延伸到各个领域、兼顾到每个方面,防止顾此失彼、因小失大。三是突出了社会管理的全面创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集中体现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作为城市政府而言,社会管理的核心是管理城市。无论是从社会群体、社会关系、社会利益来看,城市都是社会文明的体现、社会发展的象征、社会管理的重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很多项目都是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的内容,这无疑为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了有利契机,搭建了良好平台。四是顺应了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需求层次也在不断提升,迫切要求有更加文明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更加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而全国文明城市的评比,十分看重市民的支持率、认同感和满意度,十分看重民主公正、诚信守信、平安和谐、安居乐业。由此可见,群众的需求与创建的要求、群众的诉求与创建的追求是一致的。深化城市文明创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本质上就是让广大市民增强安全感、归属感、幸福感和自豪感,让长沙成为精神高尚、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发展永续的创业之都、宜居城市和幸福家园。
2、注重用全局视野来推进。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就创建抓创建往往事与愿违,跳出创建抓创建必将事半功倍。在新一轮的文明城市创建中,我们始终认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长沙来说,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战略之举;不是一般要求,而是崇高追求,从而做到整体把握、全面提升。一是作为实践科学发展的一个载体。科学发展不是空洞的口号,需要有实实在在的载体作支撑。近年来,我们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统筹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并以此为“指挥棒”和推动力,来检测和评价全市各级各部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效。围绕全国文明城市的价值取向和创建要求,我们在发展上实行“三个转变”,即在城市发展上,从注重投资拉动转向注重培育高端产业;在城市定位上,从注重城市扩张发展转向注重城市集约发展;在建设要求上,从注重城市形态框架转向注重城市承载功能。二是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一大抓手。坚持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一大目标、一大动力和一大抓手,积极探索依法管理的新途径,着力推进公共服务的规范化、城市交通的有序化、市容维护的精细化、社会管理的法制化。为保障社会管理创新落到实处,我们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城市文明指数的测评活动和市民满意率调查,通过“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社会协同广泛参与、统筹兼顾依法管理、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理念,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体系,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夯实社会管理基础,为力争用三年时间建设成为全国社会管理示范城市创造了条件。三是作为提升市民素质的一条途径。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群众性的实践活动。近年来,我们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作为自我教育、自我熏陶和自我践行的过程,让广大市民在参与中体验、在体验中升华。突出以讲礼仪、讲秩序、讲卫生、讲诚信为重点,全面实施市民文明素质大提升计划,组织评议“身边的十大不文明行为”,对“十大脏乱现象说‘不’”,依法整治“十大交通乱象”,创意编发文明短信彩铃,引导市民“做文明有礼的长沙人”。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我们的节日”、“爱国歌曲大家唱”、“全民诵经典、书香满星城”系列活动,评选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星城之星”和“读书达人”。通过这些活动的引导和熏陶,让市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四是作为造福人民群众的一件实事。把创建的着力点放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上,始终不渝地在满意声中听不满,在不满声中求圆满,做到让市民更幸福,让城市更文明。从2008年开始,长沙在完成300多个社区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围绕“四小”(小巷、小区、小院、小店),着力办好“平整路面、疏通下水、亮化路灯、保洁环境”四件实事。2010年,我们又启动了建设人民满意社区“3531”工程,拟用两年时间,建成社区公园50个、提质改造社区农贸市场50个、配套社区文体阵地50个、整修社区道路100条、实现老旧社区规范化物业管理100个、让100万以上的市民参加社区教育活动,每年公开承诺办好100件利民惠民的实事。今年,我们又着眼于维护公平正义、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改善生活环境,着力实施整治社区环境、建设宜居家园的三年工作计划,对全市城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兴建的老旧社区全部进行提质改造。
3、突出以实际成效来检验。在多年的创建实践中,我们既看重城市“得牌”,更看重群众得益;既追求创建受奖,更追求群众受惠。一再强调防止以不文明的方式创建文明城市,以不文明的手段获取文明荣誉,注重创建实效,注重群众认同。2008年,长沙虽因安全事故与全国文明城市的桂冠失之交臂,但创建工作给发展带来的推动、给城市带来的变化、给百姓带来的实惠、给未来带来的启迪,是有目共睹、影响深远的。一是推动了长沙率先发展。通过以创建促发展、用发展带创建,长沙的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从经济发展来看,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4557.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超过500亿元,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在全国省会城市分别跻身第7位、第6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第3位。从社会发展来看,我们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围绕创建人民满意城市开展工作,发展“创业型”的社会就业、“普惠型”的社会事业、“共享型”的社会保障和“服务型”的社会管理,把民生实事具体化、项目化,以创业富民、住房保障、道路畅通、电力扩容、教育科技、文化艺术、生态修复、公共卫生、社会福利、食品安全为重点,推进十大民生工程建设,对市内公园实行全年免费开放,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游泳馆、图书馆、博物馆、中小学文体阵地等,市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长沙连续三次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从城市发展来看,推进畅通工程、安居工程、生态工程和品质工程建设,以五大片区建设为载体,以社区棚户改造为重点,以十大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城市空间扩大、功能增强、形象提升,彰显了山水洲城的新风貌。二是改善了城市宜居环境。城市管理有了明显提升,坚持不懈地开展环境卫生治“脏”、公共秩序治“乱”、窗口服务治“差”专项整治,全面推行街面管理网格化、社区管理物业化和城市管理数字化,可以切身感受到,长沙的城市环境清洁、清澈、清爽了不少。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在规范停车管理、优化道路线网、着力疏通“堵点”等方面推出强有力的措施,道路通行车速提升20%以上,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拥堵下降了近50%,长沙荣获“全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城市”称号。生态建设有了长足进步,着力整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实施城市绿化、亮化、净化和美化工程,构建城市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流域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新建和提质改造城市和社区的公园;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处理率、空气质量优良率以及河流断面Ⅲ类以上水质达标率均达到或接近100%,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并成为全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城市。三是提升了社会文明程度。近年来,我们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营造了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浓厚氛围,让广大市民感受到文明创建就在身边。从“千所学校、万名教师、百万市民素质提升大行动”到市民文明素质大提升三年计划,我们充分发挥教育的引领作用、管理的规范作用、文化的熏陶作用、舆论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基础性阵地、学校主导性阵地、行业特色性阵地的作用,充分发挥党团员和志愿者的劝导示范作用,将市民教育经常化。在2008年的奥运火炬传递和连续两年的环湘江自行车赛等重大活动期间,长沙的市民文明素质都得到了各方的一致认可。四是赢得了省会各界支持。近年来,随着长沙文明城市创建的深入深化,认同感逐年提高。在2009、2010年全国测评的问卷调查中,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都在98%以上。尤其是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军区机关以及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高教工委、省国资委、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等单位精心指导和全面协调,对长沙的创建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环境治“脏”、交通治“堵”、秩序治“乱”的过程中,得到了驻长军事单位、政法部门、国资系统、工信、住建、交通、国土、环保、安监、林业、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省“两型”办等单位的全面配合和广泛参与,尤其要提到的是驻长的部队,为推进交通秩序的规范整顿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在创建文明行业、建设人民满意单位的过程中,得到了商务、卫生、电力、邮政、通信、海关、工商、税务、旅游、金融部门和各大银行、保险、证券、广铁及长沙车站、机场集团等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得到了省宣传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技、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和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共享了文博场馆资源。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上,得到了中央驻湘新闻单位、省会各级各类媒体的积极宣传引导,使长沙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特别让我们感动的是,从2008年以来,我们在中央、省直驻长单位中广泛开展“共建文明社区,共创文明生活”评比竞赛活动,共评选出优秀驻区单位80个。其中,国防科大等军事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口和计生委等省直省属单位,省电力公司、省核工业地质局、省烟草专卖局、长沙冶金、长沙有色、长沙矿山、西南石油、中南林业、中南勘测、水电八局、中建五局、轻工业长沙设计院等中央驻长单位,省会各高等院校和省委党校等单位,积极响应,投入大量资金,完善配套设施,共建文明社区。所有这些,我们都始终铭记于心,并化为创建文明城市的不竭动力。在此,一并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长沙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和先进城市相比,仍然存在不少差距。我们感到,差距不在硬件在软件,从群众的期盼和整改的要求来看,我们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文化设施有了长足进步,而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市民素质还有待提高;差距不在大节在细节,创建不能有死角、有疏漏、有盲区,但现在大街与小巷、明处与暗处、城区与城郊差距明显,仍然经不起细看细查细究;差距不在短效在长效,创建不是一个突击性的任务,不是一个简单的为创建而创建的工作,但现在少数地方和单位总想通过搞突击、抓冲刺,毕其功于一役,如何保持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还必须狠下功夫。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二、下一步省会共创文明城市的几点意见
文明城市创建既是一个系统工程,又是一项紧迫任务,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只有逗号,没有句号。矢志不渝地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向深入持久,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声和坚定信念。特别是当前,创建工作已迈入最后冲刺阶段、创建重点已转入全面细化阶段、创建目标已进入深化提升阶段,下一步我们仍然希望并且迫切需要省会单位一如既往的支持,真正做到全城创建、全民创建、全面创建。
1.要认清形势、咬定目标。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创建面临许多新的特点,呈现许多新的变数。但不管怎么变,长沙勇往直前的劲头不变,志在必得的决心不变,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目标不变。只有抱着这样一种坚定的信念,无论创建得牌与否,我们才会问心无愧,我们也会无怨无悔。我们就是要通过文明城市创建,来体现长沙人民敢于争先、勇于担当的精神风貌,来展示全市上下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顽强意志。客观分析当前的创建形势,需要从三个方面来把握。一是测评体系的调整使达标的难度越来越大。新版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在测评内容上作了调整,这一次调整由过去的“六大环境”、“一大活动”调整为“八大环境”、“一大活动”,更加突出了科学发展的思想、人民满意的标准、社会和谐的要求和市民素质的根本,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另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全面强化,达标难度增加了不少。在测评方式上作了调整,由过去的“三年一总评”改为“一年一测评”,2009年、2010年城市文明指数测评成绩纳入今年的总测评,分别占10%和20%的分值。二是城市之间的竞争使创建的压力越来越大。以往的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已经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城市是不参加测评排队的。今年的评选改变了机制,要统一测评排队并对往届文明城市实行末位淘汰。在2009年、2010年测评中落后于长沙的一些城市已经紧锣密鼓冲刺迎检,长沙争先进位的竞争压力倍增。同时,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为10个,其中省会和副省级城市4个、地级市5个、县级市1个,与长沙处于同一水平的省会和副省级城市有近20个,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三是群众利益的多元使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长沙的文明城市创建搞了多年,老百姓对城市设施、居住条件、生活环境的期望值也在不断地提高。特别是由于不同群体、不同对象的利益诉求不一样,使得创建工作的要求更高。如何制止少数人的非法利益、违法行为,来维护多数人的公平正义、社会秩序和合法利益,对全市各级各部门的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水平和创建活动组织都是一个重大考验。
2.要凝聚共识、增强信心。长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尽管有难度有挑战,但更有条件有优势。只要我们形成共识,强化合力,长沙跻身全国文明城市的行列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一是有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周强书记、徐守盛省长充分肯定长沙在全省的重要地位,多次指出长沙在全省的发展进程中起着重要的支撑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去年11月底亲自带领省五套班子领导和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来长沙考察指导工作,要求加大对长沙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周强书记对长沙的创建工作,更是从“长沙的形象就是湖南的形象、长沙的文明就是湖南的文明”这样的全局高度,全力给予指导支持。周强书记亲自签发文件,要求中央驻长单位和省直部门为省会长沙的文明城市创建增光添彩,并在省文明委全会、省委宣传部调研时等多个重要场合反复强调,要大力支持长沙的各项事业发展,要大力支持长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所有这些给了我们极大的鼓舞和鞭策。二是有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近年来,老百姓切身感受到,文明创建是造福于民、惠及于民的民心工程,以极大的热情参与文明创建、支持文明创建。尤其是通过搭建“市民巡访看文明、市民论坛谈创建、市民热线听呼声、市民听证评满意、市民课堂学礼仪”等系列平台,进一步激发了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今年4月,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组织了入户调查,结果显示,人民群众对市民素质和社会风尚的评价,对政府职能部门、窗口行业服务质量的评价、对城市形象的评价,满意度与去年相比都有一个大的提高。三是有省会共建的良好局面。从中央驻长单位到省直部门,从窗口行业到服务部门,对长沙文明创建始终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真正做到了全城动员、全面参与。特别是通过开展“共建文明社区、共创文明生活”竞赛活动,在驻区单位中营造了资源共享、社区共建、文明共创的和谐氛围。四是有多年积淀的工作基础。经过多年创建的积累,长沙的综合实力、文明程度和达标水平都处在了一个较高的起点上。在2009年、2010年的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长沙分别排名省会和副省级城市第4和第5,在2010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中排名省会和副省级城市第3。根据新的评选办法,2009年和2010年的成绩将以30%计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总分,长沙按照这种计分方式来排列,在所有申报参评城市中位居第一。以上这些,都为我们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增添了信心、激发了动力。
3.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省会共创全国文明城市,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必须更加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是以追求人民满意为目标,全面实现创建达标。坚持“既要经得起上级的检查,还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更要经得起群众的检阅”,突出抓好实地考察的达标工作,办公区域、经营场所、住宅小区要按照创建测评要求,配套好消防安全设施、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便民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做好创建宣传、引导排队、主动劝烟、出入登记、投诉处理等工作。突出抓好数据指标的达标工作,省统计调查单位及省直各部门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指导所辖对口单位做好数据指标统计工作,为长沙迎接测评提供扎实、可信、科学的数据材料。二是以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进五大整治。即围绕交通秩序根本好转,着力治“堵”,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突出解决停车占道、驾车违规、骑车乱跑和管车不严等问题,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通行能力;围绕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着力治“安”,坚持严管严治严防,突出抓好治安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环境安全,让长沙更安全,让群众更安心;围绕优化窗口行业服务,着力治“差”,重点解决好一些窗口单位服务环境差、服务功能差、服务水平差和服务效率差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擦亮文明窗口、树立文明形象、打造文明品牌;围绕加强民生权益保障,着力治“难”,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养老保障范围、加大权益保障力度,全面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围绕改善市民生活环境,着力治“脏”,严格落实各项保洁制度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对邮政、路灯、电信、井盖、亭棚等查漏补缺,对违规招牌、管网、护窗、门店等集中清理,对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建筑工地、城郊结合部重点整治,使市容市貌更加整洁。三是以严格依法管理为手段,全面完善工作机制。文明创建涉及不同的利益主体,面对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利益是非,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法治湖南”的战略决策,加快推进城市法治化管理,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创建,依法处理个人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以法律的规范来看待创建的是与非、对与错。四是以强化市民素质为根本,全面提升文明程度。着眼于提升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和和“讲文明、做好事”宣传推介活动,教育、规范、引导大家遵守法律条规、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卫生习惯、遵守道德礼仪。
4.要强化责任、形成合力。省会长沙的文明创建要实现全面覆盖、整体推进,还必须强化共建共创意识、落实共建共创责任、形成共建共创合力。一是共建文明社区。继续深入开展“共建文明社区,共创美好生活”的竞赛活动,比社区意识强不强,比融入程度高不高,比支持力度大不大,比作用发挥好不好,在资源共享、事务共管、文明共创、社区共建等方面形成强大合力。尤其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文体阵地建设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参加“文明楼栋”、“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等创建活动,更好地融入社区生活、参与社区建设、享受社区文明。积极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组织经常性的文化、体育、科技活动,吸引社区居民参加。二是擦亮服务窗口。医院、供电、电信、移动、联通、邮政、银行、工商、税务、宾馆、旅行社、火车站、机场等服务窗口是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环节,要按照窗口行业测评操作手册的要求,大力倡导文明言行,热情耐心接待群众,认真解答各种问题。实行服务承诺制和公开制,做到办事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要开设服务热线或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能及时认真做好受理、处置和反馈工作。三是参与综合整治。当前长沙正在实施市容市貌和居民社区综合整治,这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具体行动,需要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长单位的充分理解、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要按照社区综合整治、城区主干道两厢和重要节点周边建筑物外墙立面整治的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的拆除、修复、规范等工作,尤其是引导干部职工从大局出发、从维护群众的利益出发,自觉地给予支持。配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和驾驶员。加强对机关大院出入人员的登记管理,加大对外来可疑车辆和人员的排查,防止偷盗、抢劫等治安事件的发生。四是加强指导协调。根据“已经达标的争取多加分,基本达标的争取得满分,尚未达标的争取不扣分”的要求,请省文明办协调省直相关部门为长沙文明创建有关指标提供客观的评价、认定材料。同时,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对一些公共的设施向市民开放,对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体育馆、展览馆、影剧院、青少年活动中心、爱教基地等,落实开放政策,发挥教育功能,使之成为对外服务的窗口,成为青少年教育的基地,最大限度造福于人民。五是提供舆论支持。创建工作能不能形成合力,氛围营造十分重要。我们恳请中央驻湘新闻单位、省属新闻单位、网络媒体一如既往地支持长沙,大力宣传长沙文明创建的做法和成效,为长沙创建文明城市加油鼓劲,凝心聚力;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长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长沙的创建工作和单位的创建行动,强化共识,浓厚氛围。
同志们,近年来长沙文明创建所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凝聚着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凝聚着省会各界的倾力支持。长沙是湖南的省会,长沙是湖南的长沙。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把长沙——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长沙人才网编辑:谭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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