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新个税法实施后,月收入低于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薪族不再缴纳个税。来自财政部税政司的数据显示,新个税法实施后,全国纳税人数将由现在的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共有约6000万人从今日起免缴个人所得税。来自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数据显示,广州市将有315万人从今日起不用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月薪38600元以下均可减税
据了解,自1994年以来,国内的个人所得税法先后经历了5次修订,个人所得税的减除费用标准由最初的800元上升到现在的3500元。对于普通人来说,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之后,,最大的变化在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之前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3500元指的是个人收入总额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推算,月收入在4000元左右的个人大多都能够免交个税。
来自广州市地税局的数据显示,新个税法实施之后,广州市将有约315万人不再用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由现在的约413万人减至约98万人,减少幅度约为76%。此外,新个税法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第一档税率由5%降为3%,使得约有95万人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减税。此次新个税法的实施,使得广州市共计有约410万工薪收入者受惠,只有不足1%的高收入群体(月收入超过38600元,约2.3万人)的个人税负会有所增加。
也就是说,税负增减临界点为38600元。即月薪38600元以下均可减税,以上则会增加。例如月薪10万元,其纳税额将增加1095元,纳税总额近30000元。
8月工资9月发也按新规征税
此外,广州市地税局的相关人士提醒纳税人注意,新个税法自今日零时起开始实施,个人计算应缴税额时,应以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作为征税时点,即在9月1日零时之前取得收入的,都要按照旧个税法的规定纳税;在9月1日之后取得收入的,则按照新个税法的规定纳税。也就是说,即使个人的收入属于9月1日之前获得的,但是实际拿到收入是在9月1日之后,那么仍然按照新个税法的标准进行纳税。举例来说,假设纳税人8月或之前的工资,到9月以后才发放,则按新规征税。
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负责人之前在对媒体解答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问题时,也明确指出“具体来讲,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算账
扣除“三险一金”后
月收入8000—12000元最受益
对比新老税率表可发现,在新个税法案实施后,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在8000—12000元的人群最划算。根据新的税率表计算,8000元、9000元、10000元、11000元、12000元这几个等级收入的人群,在免征额提高到3500元后都可以比现行标准(免征额为2000元)少缴480元的税,是减税最多的群体。
新旧个税法税率对比表
旧版(2008.3.1 施行)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 元 5 0
2 超过500 元至2000 元 10 25
3 超过2000 元至5000 元 15 125
4 超过5000 元至20000 元 20 375
5 超过20000 元至40000 元 25 1375
6 超过40000 元至60000 元 30 3375
7 超过60000 元至80000 元 35 6375
8 超过80000 元至100000 元 40 10375
9 超过100000 元 45 15375
新版(2011.9.1 施行)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 元 3 0
2 超过1500 元至4500元 10 105
3 超过4500 元至9000元 20 555
4 超过9000 元至35000元 25 1005
5 超过35000 元至55000元 30 2755
6 超过55000 元至80000元 35 5505
7 超过80000 45 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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